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这为今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鼓舞了全国人民的信心。但是知易行难,中国未来改革发展之路还要面对许多不可预知的困难和问题,如何能够圆满实现两个翻一番这一宏伟目标成为摆在党和政府面前的一道谜题。
国务院参事汤敏教授长期以来一直关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对实现两个翻番有着自己独到的见解,近日,《经济参考报》记者专访了汤敏教授。他认为,长期以来,居民收入增速远低于GDP增长,实现两个翻番不仅是社会公平公正的需要,也是推动经济结构改革,保持中国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他提出,要保证居民收入翻番,分配结构需做大调整,首先,政府要保证财政不过度超收,同时减少开支;在企业方面,政府需改革现在的利率政策,加大国有企业向国家财政分红比例,企业也要向居民让利。
《经济参考报》:去年底召开的十八大对中国老百姓来说,最大、最实惠的亮点莫过于明确提出到2020年,GDP与居民的实际收入在2010年的基础上翻一番。那么,您认为,两个翻番对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有哪些现实意义?
汤敏:实现两个翻番,特别是第二个翻番意义重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增长速度长期名列世界前茅。经济总量也达到了世界第二。但另一方面,居民收入增长却落后于GDP的增长速度。造成了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不断地下降的现象。目前中国经济中很多重大结构性问题,都与这一比例下降有很大关系。比如说,经济增长长期依赖于出口与投资,内需不足是我国当前经济结构最大的问题之一。而内需不足又主要表现在居民消费不足,这又是因为居民消费占GDP的比重在不断下降。我国居民消费占GDP的比重从1990年的51%下降到2011年的35%左右。造成这一现象的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居民收入增长落后于GDP增长。又比如说,我国城乡差距不断扩大,其根本原因在于农民收入增长不但远低于GDP增长,也远低于城市居民的收入增长。
内需不足,就不得不靠投资。国家就不得不上很多大项目,政策就要向工业、向城市、向国有企业、向大项目倾斜。银行、金融业也要往大里做,以便支持巨额投资的需要。而不断投资的结果是产能越来越大,内需不足就不得不出口,造成大量的贸易顺差。这不但容易与别国产生贸易摩擦,积累的大量外汇储备在动荡的世界金融市场中也很容易缩水。
因此,实现GDP与居民收入的两个翻番,不仅是社会公平公正的需要,也是推动经济结构改革,保持中国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经济参考报》:从历史经验来看,实现第一个翻番,即GDP的翻番不难,20年来,中国经济实现了高速增长,但实现第二个翻番,即居民收入的翻番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汤敏:是的。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GDP年平均增长9.8%,近十年来,年增长更高达10.7%。未来八年,虽然要保持过去两位数的增长不容易,但从GDP翻一番的要求来看,只要达到年平均7.2%的GDP增长就够了。从现在的情况看,这是可以做到的。
但是,要在未来的八年中实现居民收入增长翻番,并不简单。据统计,改革开放三十三年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平均年增长率为7.4%。也就是说,居民收入年增长率比GDP增长率平均低2.5个百分点。如果未来8年中国GDP增长维持在7.5%—8%,按这一比例,则居民收入增长为5%—5.5%左右,达不到翻一番7.2%的要求。即使拿居民收入增长较快的最近十年的数字来看,2002—2011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为9.2%,农村纯收入平均增加8.1%,比同期GDP增长率还分别低1.5与2.6个百分点。
这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特殊的政策和有力的措施,在未来八年GDP年增长7.5%—8%的条件下,居民的收入增长难以达到年增长7.2%。换句话说,要保证居民收入翻番,在收入分配的结构上就要有大的改革。依靠过去三十年,甚至过去十年的发展模式显然就不够的。
《经济参考报》:为什么30多年来中国经济可以保持这种高速增长,而长期以来居民收入增速低于GDP增长呢?
汤敏:如果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在下降,那么谁占GDP的比重在不断上升呢?从国民经济的初次分配的角度来看,GDP生产出来后,大体上被划为三块:一块是政府的收入,包括税收及政府的其他收入;第二块是企业利润;最后一块属于居民,通过工资、农产品销售收入及其他收入来维持居民生计。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减少,就意味着政府与企业的收入比重在加大。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1990年,我国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为15.8%,1995年最低的时候仅占10.9%,而到2011年已经上升为22%。这还不包括近年来增长很快的土地出让金,国企收入等收入。而企业利润占GDP的比重也一直在攀升。政府与企业收入增长远远快于GDP的增长,就挤压了居民收入在GDP中的比重。
因此,要确保居民收入翻一番,除了要保持一定的经济增长速度之外,要进行收入分配的大结构性调整。说白了,就是政府与企业要让利。这并不是要政府与企业减收,而是说他们收入的增长速度要降下来。十八大提出的要保持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这个说法的另一面就是:政府收入与企业利润增长速度,也不能超过GDP的增长速度。否则对居民收入一定会有一个挤出效应。
《经济参考报》:那么,根据您的研究,您认为政府与企业应如何分别向居民让利呢?
汤敏:根据历史数据,GDP增长率与居民收入增长率差两个百分点左右。从现在的收入水平,大体上是每年一万亿人民币左右。要这一万亿每年从政府及企业当中拿出来给居民,还要尽可能地让低收入的居民能多拿到一些,以缓解贫富差距,这是一个大文章,需要深入分析,详细计算。在此,我仅谈一些大思路,详细的设计还需要更多的资源、更多的人力、更多的时间。
首先,假定,纯属假定,在上述居民收入增加的一万亿中,一半由政府拿,一半由企业拿。该如何进行?当然也可以是政府少拿点,企业多拿点,反之亦然。这里仅提出一个思路,供学者们参考。
按2011年政府财政收入规模,5000亿等于是政府一年财政收入的5%左右。过去十年,政府财政收入平均每年增长20.4%,减去平均通胀率2.6%,实际增长为17.8%。如能把财政收入增长速度降到与GDP增长同步的水平,即年增长8%,加上3%-4%的通胀,为11%-12%左右。也就是说,如果能保证政府的收入与GDP增长同步,甚至高一点,但不要高得太多,政府每年的这5000亿就绰绰有余地让出来了。
因此,要保证两个翻番的第一条就是政府不过度超收,财政收入不要增长过快。财政部,税务总局的工作绩效要加上一条,在保证政府的收入时,不要收过头税,税收少了是没有完成任务,税收多了也没有完成任务,绩效评估时也要扣分。
在具体执行上,可以考虑如下的一些措施,如进一步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提到5000元左右;加大对小微企业减税力度。目前很多小微型企业是按照“个体工商业户生产经营所得”或“承包承租所得”税目交纳个人所得税,其最高税率为35%,比企业所得税率高10个百分点,很不合理,可将至与企业所得税税率的一致。这不但可以增加居民收入,还可以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
除此之外,未来政府在一些民生问题上的补贴也可以考虑少给企业,多给居民。例如对水电气、公交、种子、化肥等的补贴,现在更多地是补到企业头上,并没有算进居民的收入。政府花了不少钱,老百姓感觉不强烈,企业也不感激政府,还造成了价格的扭曲,吃力不讨好。如把这笔钱补进老百姓的收入中,让价格高一些,由老百姓自己来决定如何消费,消费多少。政府同样的支出,资源会得到更好的利用,百姓的收入也会提高。补贴居民,可以贫困与低收入人群多补,中等收入人群少补,富人不补。
当然,要政府减收,或说减缓增收速度,前提是政府要减支,或减缓支出的增长速度。现在新开展的民生工程越来越多,过去的欠账也要不断地补回,财政增收速度下降,会给政府的运作带来很大的压力。因此,在提出两个翻番,提出收入分配改革的同时,政府同时要减少开支。要加快梳理政府的支出结构,把不该花的钱,坚决地节省下来。最近中央转变作风的八项规定,反对舌尖上的浪费等,就是很好的措施。在媒体、普通百姓的监督下,最近食品浪费的现象大大减少。推而广之,在政府的投资中,也存在着大量的浪费。现在各地政府的大楼越盖越豪华,城市广场、绿地越来越大。还有很多投资项目不一定是最急迫的,完全可以缓建。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增加透明度,由社会来监督。如能将政府预算公开的范围进一步扩大,由群众在网上来监督,相信政府的支出是可以大幅度减少的。
《经济参考报》:您刚刚谈到政府要向居民让利,同样地,企业也要向居民让利,那么,这个利应该如何让?
汤敏:在过去的几十年改革开放中,企业的利润也一直在攀升,利润增长速度高于GDP增长速度。要确保居民收入翻番,进行收入分配改革,企业也要让出,比如说,1个百分点的GDP利润来算,也就是5000亿一年。
然而,与政府部门的统一结算不一样,企业的收益是严重的苦乐不均。一部分企业获得暴利,并不一定是因为它经营有方,而主要是由于政府的政策,或是它的垄断地位造成的。因此,这部分企业在提高居民收入上应该承担更大的责任。而那些本身就在生死线上挣扎,岌岌可危的企业就不应该承担这些责任。
从这个原则出发,目前首当其冲要让利的应该是银行业。据报道,去年全国银行业的利润高达1.25万亿,其利润率甚至高过烟草与石油业。银行获得高利润固然与员工的努力有一定关系,但更重要的是国家政策把存款利率定得过低。很多时候一年定期存款利率还低于通货膨胀率,这就造成了银行较高的存贷差。而我国银行80%的利润又来自存贷款业务。所以说,是国家的利率政策,造成了相当部分企业赔钱,唯银行业赚大钱的不合理现象。
因此银行业要向居民让利。我国居民存款总额近40万亿人民币。这就是说,如果存款利率提高半个百分点,居民收入就能增加2000亿人民币,几乎是半个百分点的GDP。
另一个切实可行的企业向居民让利的机制是加大国有企业向国家财政分红比例。2011年我国国有企业利润总额达2.26万亿人民币。如果能够把国有企业向财政分红的比例从目前的10%左右提高到25%到30%,那么,每年财政就能增收3400-4500亿人民币。可以再通过国家财政把这部分钱用来给城乡低保人群,贫困地区,退休人员增加收入或退休金。
还有一些能够增加企业向居民让利的方法。例如,如果国家在金融、税收以及其它各种政策上向劳动力相对密集的小微企业、向服务业倾斜,劳动力市场就会更加紧缺,从而使企业不得不增加工资来吸引员工或留住员工。这样就造成了通过市场机制大面积增加劳动者收入的效果。在这些领域工作的往往是人群中收入比较低的农民工。他们的工资较快增长,还会带动农村短工工资上涨,从而可以缓解收入分配差距扩大,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问题。
值得指出的是,上述的政策建议,是针对确保两个翻一番的问题,涉及的主要是国民经济的第一次分配,即GDP在政府、企业、居民之间的分配。在收入分配的问题中,还有一个同样重要的问题,即收入如何在居民之间的分配,以及政府如何通过二次分配的方式,使城市居民间、农村居民间、以及城市与农村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更公平更合理的问题。即使是完成了上述的政府与企业向居民让利,也不能保证居民间的收入分配的公平。这还要有其它的收入分配政策的配合。然而,如果没有一次分配的公平,居民在第一次分配时切到的蛋糕越来越小,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二次分配也很难分得好,也就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公平公正。
《经济参考报》:您认为,在实施居民收入翻番过程中,政府还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汤敏:在举国上下都在谈居民收入翻番时,也要防止另一种倾向:居民收入过度增长。在我国就怕大跃进,很多好事、好政策,一大跃进就把好事变成了坏事。从我国经济的承受能力来看,从企业对员工工资增长的消化能力来看,每年增加7.2%再加上通胀3%,也就是每年一成左右的工资增长,已经是上限。农民的收入更难保持年年有一成的增长。如果再高于这个增长速度,就可能要出问题。
过高的收入增长可能造成的第一个后果就是通货膨胀。目前我们保持的低通胀的态势实际上很脆弱。由于恶劣天气的影响,国际粮价正在攀升。这将会影响到国内的粮食价格与食品价格。农村居民收入的增加也会推动农产品成本的增加。如果通货膨胀上涨过快,居民好不容易增加的一点收入就会被抵消掉,老百姓会抱怨得更厉害。在80年后期与90年代中期都出现过这样的现象。
过高收入增长可能造成的第二个后果是大规模的企业倒闭。中国经济正处转型之中。很大数目的小微企业都是在微利中生存。我与很多小企业家谈过,他们对能够承受每年10%的员工工资增长很没有信心。如果每年工资增长高于10%,大批的企业会倒闭。这又可能造成大批工人失业的现象。
真理往前再多走一步就成了谬误。十八大后,各地政府都在制定居民收入倍增计划。一些地方已经出现了头脑过热的现象。中央定的10年翻一番,好几个省已将之加码成五年翻番。这种拔苗助长、好大喜功的现象一定要引起关注。建议有关部门建立一个“鞭打快牛”的机制。对那些居民收入增长过快的省份要给予一定的制约,采取如减少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等措施。否则,一个很好的政策可能会出现正好相反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