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初,证监会公布了交易所清理整顿工作最新进展,已有半数省市通过联席会议验收,其余省市相关工作也几近收官。成果固然令人欣慰,但我们应回头好好思考乱象产生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并在立法层面建立长效机制,预防乱象再度发生。 梳理本轮交易所乱象演变过程,不难发现,如果当初有规可循,及时刹车,很多损失是可以避免的。早在2008年之前,国内已有一批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市场,名义上归商务部监管,由于市场规模小,并未引起太多关注。但从2009年、2010年开始,一些大城市以调整经济结构、打造区域性金融中心为由头,先后设立了一批专业化的交易所,涵盖贵金属、产权、碳排放权、艺术品等领域。这些初创的交易所一方面受地方政府极力扶持,另一方面得益于当时特殊经济环境,很快成为国内游资的新战场,交易量和资金规模呈几何倍数增长,投机氛围日渐浓重。如北方某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推出的一幅作品27天暴涨10倍,市值上亿,交易所乱象进入公众视线。 但对于这些苗头,有关方面却未予以足够重视,里面既和地方政府GDP、税收以及政绩形象顾虑有关,致使一线监管始终未能跟上,同时,这类新兴的准金融市场也非证监会和商务部所监管的期货与大宗商品中远期市场,缺乏统一责任部门,再加上没有可以依循的政策法规,使得这些新型交易所无序发展,乱象进一步扩散。随后,各类交易所从一线城市向地级市乃至县城蔓延,一大批民营交易所也纷纷加入,并多冠以金融创新、服务产业、电子商务之名。有人做过统计,散落于各地的交易所超过300家,若不是国务院后来发文制止,规划中的项目将近千家。交易品种也千奇百怪,不仅有上述产权、艺术品,还包括大蒜、普洱茶、中药、丝绸、白酒等标的。我们不由得反思,交易所何以蜂拥而上?其实,这正是国内金融行业长期高度监管下,金融创新突破监管壁垒后的市场正常行为——里面存在暴利,自然有资本向裂缝渗透。但异常之处却在于,包括地方政府在内的所有参与者都希望在中央政策收紧之前抢占位子,造成既成事实,而那些经清理整顿保留下的交易所似乎证明博弈者是聪明的。 随着宽松货币环境逐渐趋紧,风险事件频发。主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各交易所争抢生意,纵容大量不良机构混入市场,导致客户纠纷。笔者接触的几个案例,都是普通散户因股市不佳,在代理机构花言巧语下被骗入市场,并被盗取账户密码,造成损失。此类现象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另一种情形是,交易所实际控制人利用制定规则和组织交割的便利,勾结庄家,通过价格操纵的方式谋利,导致一些投资者巨额亏损。如上海、山东的几起电子盘逼仓的法律诉讼就是此类型,市场和庄家联手设套诱交易对手入场。最夸张的一个案例是某交易所在后台修改交易数据和交易结果。 监管缺失到此时更暴露无遗,中小投资者上门维权,却面临地方职能部门相互推诿,有人还遭遇市场和涉案代理机构的威胁恐吓,司法机关也对如何处理此类法律诉讼毫无办法。交易所混乱局面甚至到了部委层面无法收拾的地步,2010年商务部和六部委曾相继出台文件,试图整顿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市场,但效果不佳,各地依旧疯狂开办交易场所,特别是艺术品份额交易、产权交易、电子商务交易等模式大打擦边球。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2011年国务院下发《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又称38号文件)才有了根本改观。经过一年多来的工作,清理整顿临近收官,然而交易所乱象从最初苗头发展到后来300余家交易市场,超过10万投资者如此庞大规模时,其付出的社会代价可谓不菲。 看来,我们并未吸取18年前清理整顿期货市场的教训。展开来看,类似于交易所乱象、钢贸危机、P2P网贷诈骗、民间高利贷崩盘这样的风险事件为何一再频发,不由得让我们审视现有金融监管体系。 笔者认为,有两大漏洞有待弥补:一是我国金融监管从上至下,按照银行、证券期货、保险所属的垂直体系进行切分,但对于体系之外的金融创新存在监管盲区。二是我国对于特殊领域的市场管理立法依旧未成形,客观削弱一线监管能力,风险事件发生后,最后往往都通过国务院发文的方式化解。笔者认为,有关部门需要加强对形势的预判,更重要是建立一套长效机制,才能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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