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户口是一个老问题了,近期的焦点新闻继续曝光户籍这一顽症:陕西“房姐”龚爱爱拥有4个户口,“房媳”山西运城的纪委干部张彦拥有2个户口,而且她们都能轻松搞到北京户口。 也不单是陕西神木,在其他省市,也不同程度存在多重户口的问题。《户口登记条例》规定,一个人终身只能有一个户口,户口问题何其重大,尤其在现行户籍制度下户口还附加了一层福利管理功能。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清理多重户口是十分必要而且迫切的,这项工作既要把历史上的多重户口妥善处理完结,更要查缺补漏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防治之策,尽最大可能地杜绝多重户口。 对实施登记审核操作的民警来说,多重户口的发生有客观失误和主观故意两种情形,无论是哪一种情况,经办民警都必须被追究相应的事故责任。目前看来,多重户口多发生在政商两界,绝大多数当事人通过“走关系”买通警员,并利用多重个人身份牟取不当利益,涉嫌行贿受贿无疑。所以公安机关清理多重户口,不仅是户籍纠错,也是在反公安内部的腐败。 这样一个利益攸关的反腐败工作,公安机关显然是无力胜任的,必须在上级公安机关、同级人大、纪委和检察机关的督察之下才有望圆满完成。像神木这样先行自查自纠,是非常必要的,但这还远远不够,很有必要增设前述外部监督机制,以防止问题警员及相关领导轻易逃脱责任追究。 网络时代户籍信息平台的全国联网已经实现,在此基础上公安部门应该下大力气深入研究数据信息的科学安全管理,从人事管理到技术手段分别搭建多重防治措施。若能在身份证内植入芯片,从一出生就不断采集公民信息,对多重户口问题也能提供一种解决思路。对于社会各界有识之士的建言献策,公安机关有责任认真对待、研究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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