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卡丹“一岁内禁服”不应出自网友“爆料”
2013-01-28   作者:长江商报评论员  来源:长江商报
分享到:
【字号
  近日,有微博称,优卡丹和好娃娃小儿氨酚烷胺颗粒,被证明对儿童的肝肾有毒性,“一岁内禁服,六岁内慎服”。优卡丹代言人宋丹丹25日在微博称,“假如今天网上爆料属实,我将诚恳地通过媒体站出来道歉。”同时表示,“将不会再代言任何药品类广告!” (1月27日《新京报》)
  某网站资料显示,优卡丹“目前已成为中国销量领先的,使用人数最多的明星儿童感冒药,年销售达8亿袋”。这一由“明星”做热了品牌的“明星药”,数十年来销售量和用户如此之多,却在去年才发现对新生儿和一岁以下孩子存有重大安全隐患,且即便调查结果出来,也没能告知公众。事到如今,需要追问的是,这一药品对多少孩子产生了直接或间接的健康影响?当初相关部门是如何通过层层的临床试验、监管把关、审批核准的?
  在去年5月份发现问题后,国家食药监局本该高度重视这一安全隐患问题,继而如实告知公众,同时对相关药品生产企业严加监管,及时修改说明书。毕竟,新生儿及一岁以下孩子在耐药性等方面都非常差,稍有不慎,就会对他们的身体健康造成巨大的损害。但真正让公众广泛知晓的,既不是国家食药监局,更不是仁和药业等相关企业,而是“认证为儿科医生的微博网友”。相关部门及优卡丹生产厂家,对这一事件的沉默态度,是不是有着某种“大事化了”的利益心态?在目前情况下,应该有更具权威性的官方调查给出答案。
  优卡丹代言人宋丹丹勇于承认错误的态度让人欣慰,比给蒙牛代言的丁俊晖等磊落。宋丹丹表示,由于个人无法确切了解及掌握药检质量,今后无论是否有药检部门的审批资格,“我都将不会再代言任何药品类广告!”这与其说是承认自己缺少对医药知识的了解,不如说是在表达对药品生产厂家及药检部门的不信任。面对这样的现状,药品监管部门及药品生产厂家,理应反思并召回、销毁未售药品,改进配方,以及给受害患儿补偿。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
 
相关新闻:
· 优卡丹修改说明书:1岁内婴儿禁用 2013-01-28
· 优卡丹陷"有毒风波" 专家称早就建议尽量不用 2013-01-28
· 优卡丹问题成分被曝在国际上早被停用 2013-01-28
· 优卡丹被曝含毒 仁和药业回应称产品无质量问题 2013-01-28
· 仁和药业优卡丹2011年销售3.08亿 新旧混搭上架 2013-01-25
 
频道精选:
·[财智]诚信缺失 家乐福超市多种违法手段遭曝光·[财智]归真堂创业板上市 “活熊取胆”引各界争议
·[思想]投资回升速度取决于融资进展·[思想]全球债务危机 中国如何自处
·[读书]《历史大变局下的中国战略定位》·[读书]秦厉:从迷思到真相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经济参考报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57号
JJCKB.CN 京ICP备120287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