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房叔”、“房姐”案件不断,官员抛售房产传闻不断,成为舆论的一大热点。官员的房产,从来没有像当下这般受到重视。 这些舆论热点的出现,不无缘由。社会上反腐呼声日益高涨,中央反腐力度日渐增强,民众渴望了解官员财产的真相。房产,无疑是家庭资产重要的组成部分。某些官员非法拥有多套房产的问题被曝光后,更是刺激了公众的神经。 从目前的情况看,那些引起了较大社会反响的事件或案件,多半得到了及时的回应或处理。在舆论的质疑声中,某位官员若被引起关注,财产的盖子被揭开,由此引来纪检机构乃至司法部门的调查,进而被“双规”,成为阶下囚,自然带有一定的偶然性。 有识者也会指出,如此个案式的曝光,无法从根本上抑制权力的腐败。任何一个人在进行寻租或其他腐败行为时,都会心存侥幸心理。倘若没有这样的心理作为基础,这个社会自然就洁净了。而要制度性地防止“房叔”、“房姐”们的不断出现,最具效力,也最有实操性的办法,就是推进官员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 关于官员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我们在以往的社论中曾多次谈及。这一制度的缺席,成为反腐事业的一块“短板”。一个基本的观点是,官员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应尽快从试点阶段向更广的面上铺开。我们也相信,这不单单是本报的观点,还是社会的共识。 必须且有条件加快推进官员财产公开制度,理由在于,过去一些地方的试点,已经积累了不少的经验;越来越多的民众已经深刻意识到这一制度的重要性,对此的诉求日益强烈,这是现实的民意;在党政系统当中,也有许多人寄希望于此制度的实施。这意味着,推进官员财产公开制度的条件逐渐在成熟,而“瓜熟”就该“蒂落”。 回顾过去几年中官员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的试点经历,一个突出的感受是在曲折中让人看到希望。从新疆阿勒泰地区开始的试点,到浙江慈溪、湖南浏阳、宁夏银川、宁夏青铜峡等地陆续跟进,这其中有不足,更有成绩。其后徐州贾汪区、镇江市丹徒区及广东顺德的努力,则让人颇有些四处开花之感。 诸多的试点积累了不少经验,也验证了一个朴实的道理:有光的地方就没有黑暗。尽管已经取得的经验还比较零碎,但仍清晰地说明,所谓官员财产公开时机还不成熟的论调,要么是拖延变革,要么是畏惧变革。事实上,财产申报、公开制度不仅可以督促官员奉公守法,防止其谋取不当利益,而且通过财产信息公开,使其接受公众的监督——这是该制度的意义所在,也是民众对此的诉求愈加强烈的原因所在。 许多人已经注意到这样一个事实,即一些官员(包括不少高级官员)此前已经公开表态,“如有通知”,愿意公布自己的财产状况。就在这几天,广州、佛山、深圳等地的市长也相继表明态度,赞成官员财产公示。这说明,身正不怕影子歪。一个官员只要自身清廉,不会害怕约束权力的“笼子”越来越牢固,同时也说明,官员财产公示作为一个方向,确是廉政建设举措,有利于促进官员廉洁从政。 国家行政学院的竹立家教授去年底在一次接受本报的访问中曾说了一句很恳切的话,官员财产申报和公示制度反映了我们的决心、信心有无的问题,而不是我们智慧够不够、理论够不够的问题。这番话说出了很多人的心声。作为一种制度建设,官员财产公示固然要虑及许多技术层面上的事情,但首先是一个决心问题,也是一个信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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