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问题已连续多年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但是,尽管公众很关心,在这个领域却缺乏一个快速了解养老金制度及现况的工具,这是个问题。为此,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编制开发了养老金指数即发展指数2011,为公众了解养老金现况提供一个有用的工具。
发展指数2011从养老金职能的角度出发,选取了养老金多层次指标以及养老金效果的评价指标;并结合中国养老金制度的实际运行过程,选择了缴费与待遇相关的养老金指标。最后,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这一基本方针,设置了相应的一级指标,并将上述基于流程与职能产生的指标作为二级指标,分别设立在一级指标体系下,由此形成了反映养老金发展状况的综合指标体系。
之所以选用十二字方针作为一级指标,最主要的原因在于这个方针为各界所熟知,既是政府想做的,也是公众想知道的。指标的具体分布情况如下。
第一,“广覆盖”指标在发展指数2011采用了反映两个层面覆盖情况的三个指标,它们分别反映了劳动者的养老金制度覆盖情况与老年人口的养老金待遇领取情况。
第二,在“保基本”指标中,选取了能够衡量参保群体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的三个指标,它们分别反映了退休者与在职职工的收入关系、退休后与退休前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变化以及各地方需要为老年人口付出的资源。
第三,在“多层次”指标中,采用了五个指标,它们分别反映了第一支柱的成本、企业年金的发育程度以及商业养老金制度的发育程度。
最后,在“可持续”指标中,主要采用了衡量制度人口比重与资金积累的三个指标,试图反映人口约束条件情况以及制度资金压力情况。
通过发展指数2011的指标选取工作,形成了反映中国养老金制度发展基本状况的指数体系的雏形。此后,面对着数量繁多的各个指标数值,我们在指数化的过程中采用了能够反映养老金制度自身特色的数量化方法——综合指数法,而没有采取常见的极值法和均值法。
极值法和均值法这样的类似数据处理方法,其最大问题在于不能满足我们的第二个要求,即数据纵向具有可比性。极值法和均值法的原理,导致了处理出来的数据仅仅是排序的符号。
而更多地采用反映养老金自身特性的综合指数法则不同,该方法是在确定一套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对各项指标的个体指数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得出指标的综合值,将这些不同计量单位、性质的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最后转换为一个综合指数,以评估其综合水平。
发展指数2011在指数化的过程中,针对各个指标不同的属性,采用了符合该指标自身特色的标准值作为判断的基准,每个标准值的产生均是通过与大量专家多次交流后,结合欧美等发达国家养老金发展进程中的普遍规律与中国养老金制度自身特色及约束条件的产物。
如在广覆盖指标中,有这样一个二级指标:以离退休金养老金为主要生活来源人口占60岁及以上人口比率分值,它的指数化过程是将以离退休金养老金为主要生活来源人口占60岁及以上人口比率/80%。为何需要将其除以80%呢?该数据本身没有单位,表面看来也很合理,全覆盖从字面上看不就是领取退休金人口占老年人口的100%么?为什么需要处理?
处理的根源在于如实的反映养老金制度的现况。一般来说,老年人晚年主要经济来源有三:养老金、资产性收入与劳动所得收入,所以,以离退休金养老金占生活来源的比率无论如何无法达到100%,在国际上该数据差异很大。在企业年金制度盛行的发达国中家,这一数据往往只有60%左右,而在福利国家中,该数据往往在90%以上。
在任何地方,这一数据都不可能达到100%。而且,收入差距越大的国家,该数据越低。因而,在发展指数2011中,最终选取80%作为标准化依据。这是发展指数2011中为数众多的依照国际发展经验进行调整的一个典型例子。
此外,还有众多按照中国养老金制度发展现况设定的指标。如在保基本指标中,人均基本养老金占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率分值=(人均基本养老金占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58.5%×调整系数。其中,58.5%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政策设定的目标替代率;调整系数为离休、退休和退职人数占城镇退休年龄人口比率。
这样的设定,反映出我们的目标是:更加真实地反映出“应保尽保”的老年人口的养老金水平。如果没有调整系数,那么少数覆盖人口较少,但是养老金给付较为慷慨的地区将在此处获得足够的分数,但是对于养老金制度而言,那样的制度不是公众所需要的。
在指数化过程中,除了反映如实养老金特色以外,还贯穿了另外一个准则,那就是适度性。如保基本指标具有双重含义:养老金需要满足老年人晚年生活的收入水平,同时这一收入水平并不超过经济发展的承受能力。
因而,保基本指标是一种适度指标,过高过低均不是成熟的表现。在当前养老金制度情况下,我们采取了设定上限的做法。当该指标得分超过1以后,去掉超出的得分(如广东,因为外来人口的缘故,覆盖率超过100%,超出的部分将舍弃),通过这样的调整,使得单项指数对总指数的分值不会产生过大影响。
需要说明的是,作为希望反映中国养老金制度发展长期历程的一份“记录”,我们的指数在设计的时候,所采用的标准是希望我国养老金制度未来实现的目标,也就是参考了发达国家现行的养老金制度福利水平以及中国养老金制度特色之后的一种综合设定,这样的设定的好处是各个指标的得分情况将直接反映发展的程度;缺点是部分数据分值偏低,短期内导致指数对部分养老金制度发展情况不够灵敏。
而且,综合指数法所设定的依照养老金特色所产生的标准值,也可能变成未来争论最大的部分,因为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养老金制度。它也许是经济政策的一部分,也许是再分配政策的一部分,也许是政治的一部分,但我们所做的,无非是养老金就是养老金而已。
最后,由于数据获取和我们的能力限制,目前的发展指数2011仍旧有相当多的设想无法实现,该指数目前也很单薄。作为一个长期的工作,发展指数系列的完善需要全社会的共同推进,我们期待着更多的百家争鸣,期待着更多的批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