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综合考虑我国人口规模、城乡差别、地区差别和群体差别等因素,加快形成可持续和人民满意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必须在创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上下功夫。
党的十八大报告把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要求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是新保障改善民生,推动社会体制改革,完善社会管理体制的重要途径。
自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战略构想以来,我国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领域进行了大量的理论探索和实践创新。当前我国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仍处于政策选择和制度完善中,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框架虽已形成,但对各个参与主体的责任划分还需要明确界定,各类参与主体的角色和参与方式需要进一步明确。按照十八大的战略部署,从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综合考虑我国人口规模、城乡差别、地区差别和群体差别等因素,加快形成可持续和人民满意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必须在创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上下功夫。
制定严格的政策法规,确保社会组织和企业购买政府公共服务的财务透明化。
政府和私人部门、非营利组织的合作依赖于参与者的积极合作,要走出一个误区:这种合作仅仅是一个零和游戏,一方的参与意味着另一方的削弱,事实上它需要强有力的政府私人部门和强有力的非营利组织。
一是公益性较强的非基础性公共服务,除目前必须由政府直接投资举办外,可以通过向社会投资者公开招标项目法人,通过财政补贴、PPP模式(公私合营)、特许经营、贷款贴息、优惠政策等方式支持社会组织或其他社会力量举办。公益性较弱,以经营性为主要特征的非基本公共服务,要在政府统筹规划、宏观调控下由社会组织、个人或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由市场调节供需关系,以满足不同人群的多样化需求。
二是建立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契约关系,利用市场机制方法激发社会保险的功能。鼓励保险公司,诸如人寿保险等营利机构与社保基金合作,搭建服务平台,解决政府经费不足、人员不足和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真正实现“管办分开”,节省管理成本。
三是严格招投标制度,要创造条件建立和完善有充分竞争机制的市场竞争,避免投标过程走过场,项目外包中长官意志。逐步建立起发包方和承接方之间的契约关系,政府和企业、社会组织都要在平等基础上遵守契约,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合同。
四是在缺乏招投标环境情况下,可以直接委托或采取其他方式,关键是要公开、透明。对于社会组织和企业自身的管理,政府不应当直接干预,可以采取评估监督等方式来实行间接管理。要制定严格的政策法规,确保社会组织和企业购买政府公共服务的财务透明化,加强社会监督,尤其是对国家财政资金项目,更要严格管理。
提高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必须解决地方财力不足问题。
一是从基层和面向居民出发,加强基层的公共服务机构建设,不搞上下一般粗的管理体制机制。提高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必须解决地方财力不足问题。针对基层政府改革的措施要多一些,人事制度要有突破,要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政府职能。
二是着力促进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推动优质公共资源城乡均衡分布。国家应在这方面加大投入。确保基层人员的工资和奖金能够反映出他们的地位和价值。
如何像30多年前通过完善市场体制来激发经济发展的动力来激发全体社会成员参与社会决策,参与提供公共服务的积极性,是新的发展必须面对的问题。
如何动员社会中的非资本性资源——志愿服务和志愿者已经成为不能回避的问题。
一是通过引入志愿机制,动员更多的志愿服务资源作为非资本化资源投入到日益短缺的社会保障资源中去。通过倡导、鼓励和支持利他主义的文化价值把社会上的大量非资本化资源与有限的资本化资源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基本公共服务的新的资源组合。
二是以往的发展更多是以建立市场经济为目标,把激发人们的经济活力摆在重要位置,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中的作用。未来,科学发展是要在继续发挥市场经济体制机制作用的同时,发挥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体制的作用,充分调动广大社会成员参与社会生活,解决社会问题,激发社会活力的作用。如何像30多年前通过完善市场体制激发经济发展的动力来激发全体社会成员参与社会决策,参与提供公共服务的积极性,是新的发展必须面对的问题。
只有建立公共价值,才能避免公共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个人化。
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方式的实质是政府创新。
一是对于承担基本公共服务的政府部门必须加强公共价值教育,这是政府直接承担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前提之一,只有建立公共价值,才能使公务人员克己奉公、清正廉洁,把公共利益摆在中心位置,避免公共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个人化。
二是政府机构必须确立契约意识,基层政府不能把属地社会组织和企业当做自己的娴熟机构,直接派发任务,以行政方式管理公共服务供给,要确实保证社会组织和企业的独立法人地位,真正确立政府与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合作伙伴关系。
三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打破传统的行政思维方式,走出所谓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思维惯性。
四是建立全国平等委员会来对全国各级政府的收支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地区间用于支持基本公共服务的财政收支平衡,使欠发达地区和弱势群体在发展中受益。
基本公共服务创新需要学习型政府和学习型公务员队伍。
一是要进一步制定政策,明确外包机构的资质,细化外包机构的选聘标准,加强对外包机构的全程监管,加大对外包机构违法的惩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完善对外包机构的考核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
二是合同外包既然是政府授权的,行政机关必然有责任对服务业企业和社会组织进行监督和管理。在合同外包过程中,一定要明确政府和外包企业与社会组织的界限,明确约定公共服务的范围,避免企业或社会组织越权。
三是不断提升政府相关人员的知识和专业化水平。基本公共服务创新需要学习型政府和学习型公务员队伍。
基本公共服务绩效评估的公平性和公正性表现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上。
国际经验表明,有三种制度因素可以改进公共服务绩效:一是分权和向下游政府转移基本公共服务职责责任。二是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三是教育、卫生部门,扩大运作规模可以提高效率。从技术上来说,不断采集有关公共服务的财政支出效率信息也非常重要。
绩效的设计是服务外包的核心,因为只有通过绩效才能对投入与产出的关系以及资金使用、规制管理等制定出明确的政策,来刺激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一是绩效评估中的公平性,这是居民是否满意的核心。基本公共服务绩效评估的公平性和公正性表现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上。二是要加强对公共服务供给效果的评估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专业评估机构,设计合理可行的评估指标,避免评估工作形式化和表面化,努力提高评估指标的系统性和科学性。政府要组织专家对现有的社会组织进行评估定级,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达到一定等级的社会组织才有资格承接政府的公共服务项目。要重点培育和扶持行业协会、公益慈善组织、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社会组织。
通过完善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管理和监督。
如何使社会组织更好地发挥作用,能够自立自强、自力更生,将是中国社会组织发展面临的挑战,这包括国务院已经决定、目前正在分步推进的事业单位改革。事业单位转向公益性之后如何实现其社会目标和可持续发展,这是改革目标中最需要考虑和提出切实可行对策的。如何建立与事业单位目标相适应的社会文化环境和事业单位内部的文化价值也不能忽视,没有这样一套文化价值与之相适应,这项制度的改革会大打折扣。通过完善社会组织的管理法规,完善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全社会,特别是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管理和监督。
开展针对流动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务联合生产流动人口公共服务的满足需要探索联合生产的模式,即中央政府、输入地政府和输出地政府之间的联合生产。
流动人口公共服务的满足需要探索联合生产的模式,即中央政府、输入地政府和输出地政府之间的联合生产。所谓的联合生产包含两层意思:一是中央政府与输入地、输出地政府三者联合起来为农民工的基本公共服务“买单”,具体各方的支出比例可以由三方政府协商,制定具体的责任细则。二是涉及到养老、教育等需要多方面公共服务来提供,尤其在分离人口仍然处于分离状态时,更应当这样。对于农民工这一特殊的现象要从财政体制改革上给予考虑。
社会创新各级政府要从土地使用、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方面支持社会创新。
一是各级政府应积极支持这样的探索,在政策和法律上给予支持。对一些地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应及时推广。
二是要创造条件吸引劳动力进入社会组织工作。
三是积极创造社会企业家成长和社会创新的社会环境,在政策、法律等方面给予支持。
四是创造适合社会企业家发展和社会创新的舆论环境。
五是从提高效率出发,鼓励政府外包和社会组织借鉴市场方法从事非营利的公共服务活动;从社会创新出发,鼓励企业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逐步发展出一个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公共领域,吸引更多的人就业。要大力培育社会企业家。
六是从目前对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组织完善、项目开发等拓展到另外意义上的社会创新,即依托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的研究组织和科研人员,借助他们的研究和思想,把社会企业家和社会工作人员结合起来,共同研究和解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领域面临的新问题,建立社会政策的实验室,在孵化器中大致经过类似自然科学的“中试”环节后进入实践操作领域。充分发挥孵化器在应对新时期社会问题中的创新作用。通过孵化器,把社会科学家的思想和研究成果转化为政策建议,把社会工程师的技术转化为政策设计,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工作者变成实际行动。尤其要针对信息化技术带来的一系列社会变革和社会问题进行项目开发和政策创新。各级政府要从土地使用、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方面支持社会创新。
中国需要在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领域进行创新。
与发达国家比较,中国在建设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过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一是人口问题,二是规模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要特别关注国家履行基本公共服务承诺的能力,也要妥善安排社会领域的财政支出,在这个问题上,中国更需要在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领域进行创新。
为了避免走上福利国家的老路,必须从现在起,全面考虑现阶段中国基本公共服务的内涵和范围是什么?在技术上如何计量中国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如何建立一个与技术标准相适应的财政体制?在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过程中如何确保效率和公平的统一?这些问题不能回避。某种意义上,均等化是一把双刃剑,既要看到它的优势,也要看到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