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的土地供需矛盾不断凸显。由于土地兼具资源、资本、资产多重属性,地方政府、产权主体、社会公众在利益驱使下,产生圈地占地的冲动,而这种冲动使土地成为各种利益矛盾的交汇点。 日前,深圳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合法工业用地可申请进入市场流通,这一政策随后被误读为“深圳农村集体用地放开入市”,一时成为舆论热点。 市场误读有其原因,在土地供应方面,一些城市近几年供地始终不足,一线城市更为突出。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的数据显示,最近两年,北京通过公开市场供应的土地,均未完成当年的计划规模。其中,2012年北京完成经营性用地供应372公顷,仅相当于年度计划的31%。此外,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土地供应量同样处于近几年来的低谷。 土地的紧缺使市场瞄准了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村集体用地,市场渴望国家在农村集体用地入市方面进行政策松绑。推进城镇化的重要突破口是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而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突破口是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 但农村集体用地入市要与城镇化进程相适应,征地过程中要维护农民权益。城镇化过程中要解决转移人口变市民的问题,就要允许宅基地和房产流转,提高他们在城市中购买和租赁房屋的能力。土地管理新机制应该包括增量土地的征地制度改革、宅基地的流转、城乡建设用地的增减挂钩、城市存量土地的盘活等。 业内专家认为,征地制度改革、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等,单靠地方政府推动是不能完成的,需要中央进行顶层的系统设计。缩小征地范围、允许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让农民获得更多的财产性收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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