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的出租车不能随外地‘的哥’们回老家过年了。”日前,广州市交委副主任颉亚林向记者证实,一年一度的春运即将来临,为了保安全、保畅通、保稳定、保和谐,要求凡广州市籍的营运出租车,承包司机春节期间一律不得擅自驾驶自己承包的营运出租车回乡,否则注销承包合同。(1月21日《人民日报》) 此消息一出,立马在广州的哥的姐间引发了不小的“情绪反弹”,出租车司机纷纷质疑这样的规定太缺乏人性化,让人心寒。但是站在政府主管部门的角度看,他们觉得这么做有充足的理由,而且此举的最终目的也是为了广大市民的利益着想。客观而言,当地客运管理部门的这一规定,确实并非是为了“部门利益”,而是为了避免春节期间广大市民打车难,难打车。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当客运管理部门单方面要求出租车司机不能开车回家过年,希望通过此举尽量“挽留”更多出租车司机留在广州的时候,只是一味地强调他们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应该履行的职业义务,却忽略了他们的个人利益和情感诉求。正如一位外地出租车司机所说的那样,辛苦奔波一年,为的就是能回老家过个好年,结果现在要不就不回了,要回就得加入汹涌的春运大军,去抢购火车票、飞机票。 这显然已经不是人性化不人性化的问题,而是过于强调集体的利益和责任,却忽视了个体的利益与感受,激起出租车司机的质疑和不满,也是很自然的事情。难道除了以行政权力和强制手段让出租车司机留下过年之外,就没有更好的办法解决问题了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实际上,解决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在维护春节期间广大市民搭乘出租车的需要和广大出租车司机的利益之间达成一种平衡,在政策的刚性和传统习俗之间找到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点,平衡出租车司机、企业和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 很显然,这是一个很考验管理部门工作经验和智慧的事情,但也并非完全无计可施。比如能不能把这种一刀切的管理模式变得更加灵活一点,人性化一点?具体说来,可以借鉴“单双号限行”的办法,今年允许一部分司机开车回家过年,明年让另一部分司机开车回家过年,在满足出租司机回家意愿和市民打车需要之间寻找一种平衡。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更“高明”的办法,那就是以市场的手段代替这种行政的手段,引导司机主动留下来。比如由运管部门和出租车公司主动免除春节期间的出租车“份子钱”,为的哥的姐创造更大的利润空间,那么必然会有很多司机为了多赚钱而主动留下来。这样岂不是比用行政命令强迫他们留下来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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