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一项调查显示,90%网民对官员财产公示持不信任态度,理由是“灰色收入和转移性财产谁会公示”。上海社科院专家表示,官员财产公示至少应涵盖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公示财产的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存款、现金、名牌手表、名牌衣服等。(1月7日《中国青年报》) 要求官员进行财产公示,一直都是公众的呼吁。而如今的现实,却是九成网民不相信财产公示,理由是“灰色收入和转移性财产谁会公示”,这的确把“财产公示”逼进了更加尴尬的境地。毕竟,官员财产公示自一开始,便有了不小的阻力,如今,既然网民不信任,又给了官员财产公示更大的现实阻力——大家都不相信,公示又有何用? 这样的现实,的确是在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伤口上撒盐。但问题的核心,不能怪公众要求高,而应怪财产公示制度本身。一直以来,我们的官员财产公示,都是在浅水处摸石头,不少地区的官员财产公示试点,也有走形式之嫌,一开始,公众尚有新鲜感,当新鲜感缺失后,财产公示还未进入深水区,那公众的审美疲劳,自然就显现了。这时候,不信任财产公示制度,其实就是对完善财产公示制度一种强有力的呼吁。 民众越是不信任,越显示出财产公示深入推进的紧迫性、重要性。而如何让官员的财产公示完成从“最不受待见”到“最受待见”的转变,办法可能各有千秋,但目的只有一个,即让财产公示步入深水区,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唯有公众的主人翁地位体现了,话语权在手了,其对财产公示的不信任情绪,才可能消散。 九成网民不信任财产公示,是政府公信力的问题,也是财产公示制度设计本身的问题。如果财产公示的内容十分完整,不回避公众关注的焦点,如灰色收入等;如果瞒报、乱报收入者要被革职处理;如果……如果一切的“如果”都成立,那公众不信任官员财产公示,便也成伪命题了。换言之,要想让公众相信财产公示的内容为“真”,唯有政府先完善财产公示的制度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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