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作为、勇担当,言必信、行必果”,这是上个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具体要求之一。对证券监管者而言,这既是挑战,又是责任,唯有改革、创新、突破,才能激活沉闷、缺憾的资本市场。 目前的中国资本市场,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大量劣质企业在参与各方的“浓妆艳抹”下,蜂拥上市,严重透支市场信用,急速恶化股市环境;而上市造就的“裂变效应”,使排队企业数量迭创新高。另一方面,近几年来退市公司极为稀少,在本轮退市改革前,累计退市比例仅1.8%,远低于海外成熟市场。“不死鸟”神话久攻不破,刺激了绩差股的炒作,更滋生权利腐败与寻租空间。 一升一落、一阴一阳,方致万物勃发,生机盎然。此进退之道,资本市场亦然。“进”,即公平、高效、健全的准入机制,让更多优质企业获得资源配置,夯实市场基石;“退”,即平稳、顺畅、负责的离场安排,为投资者留强汰弱、吐故纳新。 在证监会近期确定的六大工作中,“进”排在第一位,系重中之重,而“退”则紧随其后,监管层试图破局的用意不言而喻。 “进”口处,882家拟IPO企业恰逢发审会闭关数月,不少公司财务数据迅速恶化,面临继续苦候抑或被迫撤退的窘境,中国资本市场出现历史上最深的IPO“堰塞湖”。 “出”口处,众所期盼的退市新政实施后,首批18家“僵而待死”的ST公司,最终有16家在“铡刀”下复活,享受了新老划断的制度红利;部分公司更利用所谓“市情、国情”博弈监管、玩弄股民,扰乱市场对于改革的信心。监管部门则在贯彻改革目标、维护法制尊严与保障投资者利益之间直面考验。 痼疾未除,改革不止。 IPO堰塞湖的形成虽有外在原因,但更多的是累积多年的疾患开始侵蚀股市肌体,自身的修复功能已经缺失,体外的简单治疗也无能为力,唯有彻底的变革才能焕发生机。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姚刚丝毫不掩饰IPO存在的问题,“严打虚假披露、恶意造假、欺诈上市等严重侵害投资者的违规行为”的表态,传递出监管层对新股业绩失真的高度重视。 近半年来,证监会先后对珈伟股份、百隆东方、南大光电、科恒股份保荐人进行了处罚,起因都是股票上市后业绩马上大幅变脸,严重背离市场预期。但这仅是当前股市畸形生态里的一朵小浪花,还有更多的企业未被追责,相关当事人依然逍遥于监管之外。 上市前,业绩30%、50%的复合增长比比皆是,超过100%的增长也不罕见,但上市后,能够延续这一比例的可谓凤毛麟角。落差缘何如此之大?透支未来业绩、操纵关联收入,甚至赤裸裸地造假,是其背后的元凶,而经营环境的变化和行业景气度的起伏更让企业雪上加霜。 上海一家在创业板排队的企业董事长,面对记者愁眉难展,“看不到任何希望。我们2011年就报了材料,但一直没上发审会。2012年营收下降30%,净利减少50%,现在特别迷茫,不知道是不是该撤材料,等盈利好转了再申报?还是撤材料直接转报中小板?” 在悲观之余,他还犹豫是否走点“偏锋”,“已经有好多人,包括投行、政府、PE的朋友,建议我把利润再做一下,反正大家都这样。我花了那么多钱,或明或暗,不能因为IPO说停就停,而把企业拖死。” 这并非个案,只是缩影。 2012年,严峻的经济形势限制了IPO企业的盈利增长,尤其是光伏、机械制造、化工等行业,几乎全行业负增长。同时,发审会半年未开张,拟上市企业茫然失措。 截至2013年1月4日,共882家IPO公司等待发行。其中,已过会的90家,初审218家,落实反馈意见的487家,中止审查23家。 面对如此多的后备企业,不大刀阔斧已不可能消化,首要的就是揪出“李鬼”,淘汰一批妄图坑人的骗子,并加以重罚。监管层已开始行动,将组织力量,对申请上市的企业进行财务报告的专项核查,对业绩造假、隐瞒重大信息的企业及未勤勉尽职的中介机构加大打击力度。 这只是严守进口一个环节,还应有更多的配套改革来优化。 强制引入盈利预测就是一个共同的呼声。以往的IPO,为逃避监管约束,主动预测业绩的微乎其微,比例不足3%,进而导致发行办法有关追责的条款形同虚设。 盈利预测不是要求企业一定要保证未来业绩能够有多少增长,而是告知投资者相对真实的经营判断。只有明确预期,才能对发行价格和二级市场定价进行有效指导。 事实上,这与“落实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一脉相承,与姚刚去年12月16日在凤凰财经峰会上“公司业绩可以有好有坏,但信息披露必须真实”的表述也不谋而合。 当然,对于严重偏离盈利预测的,必须果断追责,否则会放纵企业夸大其辞、盲目乐观。一个可行的思路是,上市前的所有股东对实际盈利不足盈利预测80%的部分以现金方式补偿,明确以所持股份作为担保,不履行承诺的限制解禁。预测期为未来两年,包括上市当年。
如此,严谨、客观、准确的盈利预测才能展现出来,推动新股定价向价值回归,挤压估值泡沫,净化二级市场。 同时,发行过程中辅以其他金融工具,如按照发行量的一定比例,配送认沽权利,投资者可以在上市一年后行权,同时要求控股股东对认沽权承担连带责任。这样,发行人因为增加或有负债,对IPO的发行定价将更为理性。 再次,加速培育多层次资本市场,包括新三板、全国性场外市场、与区域性场外市场,对在审企业进行疏导分流。 一个重要的政策节点,是代表场外市场建设与监管的纲领性文件《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而各地区域性场外市场建设更热情如火,如山东、上海、广东、深圳、天津、浙江、江苏、新疆等地按“一省一家”的原则,区域性市场有望超过31家。 必须认识到,发行体制之现状,是利益规模空前膨胀、利益结构盘根错节、利益关系纷繁复杂的综合体现。今日发行体制之改革,已临革故鼎新的关键时刻。 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的改革进程,朝何方向迈步不乏争议,硬骨头、硬茬子为数不少,险滩暗礁无法预料,思想观念有新障碍,利益固化有新藩篱。恰如舟至中流,不进则退。 这就尤为考验监管部门的政治勇气与智慧,敢否进一步“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同时又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完善符合资本市场发展现状和未来需求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做到统筹兼顾、有效推进。 方针是什么?进一步深化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研究完善相关规则,改善发行条件,细化信息披露要求,将审核的重点转移到对信息披露质量、风险提示的充分性上来。 同时,改革必须咨诹善道、察纳雅言,凝聚各项与改革协同推进的正能量,包括专家学者、媒体舆论、机构投资者、散户股东等市场全部参与主体的智慧与意见。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郭锋明确提出,改革应从市场化根源入手,因为一个行政审批权非常强大的市场是无法建立市场诚信的。 怎么改革市场化根源?那就要改革发行审核制度,放松市场准入监管。而保荐人制度也是发行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保荐人持股、关联方保荐、保荐人造假,是当前保荐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现行保荐制度中,保荐人面临严重的利益冲突,保荐人只有将发行人推荐上市方能实现利益最大化,难以保证其独立性。 故此,今日之改革者,应从壮士断腕、扭转乾坤的战略家身上汲取力量,敢下决心打硬仗,敢冲破思想观念窠臼,敢打破固有利益格局。用行动来涉急流、渡险滩,用实干来开新局、谋新篇。这是投资者的普遍期盼,是资本市场“中国梦”的实现基础。 如何改革?改革后怎样确保贯彻实施?最后一问的答案是法治。 现代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更是法治经济。而资本市场欲实现合理配置资源的核心功能,本质上是通过市场交易关系来实现的。交易关系欲稳固,必依赖诚信原则;诚信原则欲贯彻,必信仰法治精神。 资本市场的改革亦然。诸项发行体制与退市安排的新政策、新方针,欲深化贯彻、长久落实,更需法治精神。 在今日发行体制改革中,欺诈发行、违规披露、侵害投资者利益的事情时有发生,执法不严、惩戒不够、违法成本过低的问题相当突出。 究其缘由,既有少数人贪赃枉法、图谋不轨之故,也有许多人不懂法、不知罪与非罪之故;既有法律条文薄弱,责任规定过轻之故,也有为照顾行业发展,执法裁量失之偏宽之故;既有传统社会人情世故文化影响之故,也有不愿意费力、怕受到打击报复之故;既有监管资源紧缺,心有余而力不足之故,也有体制机制不顺,多方掣肘、执法效率低下之故。
更多乱象、更大挑战,还集中在新退市制度的施行。 自2001年4月PT水仙被终止上市起,截至本轮退市制度改革前,沪深两市迄今共有退市公司75家。其中,绩差公司因连续亏损而退市的有49家,其余公司的退市则因为被吸收合并掉了。退市比例占整个A股挂牌家数的1.8%,而美国纳斯达克每年大约8%的公司退市,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的退市率为6%。 依此数据,中国资本市场两千余家上市公司岂非尽数英杰?事实谬以千里。退市政策之失效,表面是制度建设的落后与缺陷,实质是各方利益主体长期博弈、漠视法治、以权压法的结果。尤其牵涉“上市资格”取消,由于利益调整幅度太大,成为改革的深水区、执法的攻坚地。 2012年,监管部门以高瞻之视野、强劲之魄力推出完善退市制度的系列改革。然而,仍有部分触发退市风险的上市公司不愿束手待毙,转而与监管部门博弈,玩弄市场预期。 改革虽任重道远,然法治精神的建立与恢复更关乎市场根基。推进资本市场深水区的改革攻坚战,不妨自此“进”、“出”二者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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