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今天刊出的关于南通市环保局窝案的消息,读来让人颇为触动。一个地方的环保系统,本是守护一方土地环境生态的重要防线。很遗憾,在南通,这条环保防线一度趋于崩溃。 报道中的信息清楚地显示,这起窝案,本质是发生在环保系统的腐败。一些环保官员为谋求自身利益,或是故意将应当从重处罚的从轻处理,或是将环评虚置,或在环保验收环节做手脚。环保官员和污染企业的勾兑,后果不可小视。 违纪违法的那些南通环保官员,自当受到纪律乃至法律的惩罚。面对一个腐败案件(即便是一起窝案),或许也不必为之过多担忧。但是,这起窝案反映出的问题,还是很有警醒意义。 反思南通市环保局窝案,至少有三个问题需要重视:其一,当地环境信息公开不到位;其二,针对环保官员权力的监督是虚置的;其三,快速发展过程中的工业城市,污染的增量成为权力寻租的“沃土”。 环保信息公开的总体状况不尽如人意,这在全国范围内是一个普遍现象,不独南通。从全局来看,环保信息公开不到位主要体现为三种情况:一是不愿意公开;二是不敢公开;三是信息公开还缺少很好的组织实施。显然,就当时的南通环保系统而言,恐怕更多属于第一种情况。 环境信息公开不够,多少使得外部监督失灵。因为信息的模糊,该处罚的问题不处罚或从轻处罚,也难以被发现。腐败的幽灵最喜欢黑暗的环境。不当的政商关系,往往也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建立。 透过南通这起窝案,也可看出,少数环保官员从“权力不够”到权力滥用,中途几乎没有障碍。过去有段时间,环保部门被指权力偏软,在试图处理污染问题时多显无奈。近些年,随着环保问题重要性的增强,环保部门机构有升格,权力有扩张。 糟糕的是,在一些地方环保部门,扩大了的权力没有用在合适之处。本报的报道显示,南通环保系统在权力的滥用方面,一度到了嚣张的地步,甚至在行贿、受贿时都不避讳。缺少约束的权力助长了窝案的发生。在某种意义上,这也是南通环保系统的一个集体悲剧。 还值得重视的是,南通作为一个快速发展的沿海工业城市,污染问题增多,原本是在给环保部门增加工作压力。可事实却是,有污染企业,就有寻租空间——特殊场景下的地方环保生态,为官员与企业之间的勾兑提供了土壤。污染问题越严重,权力可操作的空间就越大——如此的权力逻辑,让人无语。 应该说,南通市环保局的这起窝案不是孤立的。近年来,环保领域腐败案件频发,升速明显。环保部门成为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高危地带”。公权力的软约束与污染量的不断上升结合到一起,演绎了一个个丑陋的腐败图景。如果这个问题跟透支环境发展经济的惯性力量也联系在一起,必会大大破坏“美丽中国”的建设进程。 去年11月召开的中共十八大宣示,要将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并列,“五位一体”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环境保护的意义,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南通环保系统的窝案显示,愿景与现实之间,还有着不小的距离。 对于如何改善环境,总体上已有共识,即强调从单纯重视经济增长转向经济发展与保护环境并重;从环保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向环保与发展经济并行;从主要通过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向综合性地运用法律、经济,以及行政办法保护环境。南通环保窝案表明,在诸多原则和概念之外,还必须再加上对权力的约束。在权力的软约束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之前,“美丽中国”更多只能停留在憧憬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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