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公安部交管局有关人士介绍,今年伊始,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严格落实新交规要求,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不按规定悬挂或遮挡号牌、闯红灯、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从北京、天津、南京、杭州、济南等城市统计情况看,新交规实施首日接报的交通事故数量分别比前日下降了9.3%、23%、26.7%、18.4%、29.8%,未发生因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造成的恶性交通事故,新交规初步显示出预防交通事故的积极效果。 在“最严交规”持续引发意见争论的情况下,公安部交管局向外界提供首日交通事故数据,可以算作一种正面反馈。事故数量下降,意味着交通更安全,老百姓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得到了更好的保障,这当然是好事。但是,把事故数量下降的功劳完全记在新交规名下,却未必尽然合理。在不同的城市里,受多种外界因素影响,交通事故数量的升降有一定偶然性。用某一天的事故数量与前日做对比,很难得出什么可靠的结论。更应指出的是,新规实施的首日恰好是元旦,受假期影响,出行的机动车有所减少,交通拥堵状况也有所改善,交通事故减少是一种顺理成章的现象。新交规确实能够强化车主的依法驾驶意识,但要说它在遏制事故方面能做到立竿见影,恐怕太过乐观。 “最严交规”中最受争议的闯黄灯规定究竟效果如何,确实应该在交通实践中予以检验。首先要看新规能否明显减少因违反信号灯导致的事故,如果较长一个时期的数据支持这一结论,则表明其具备积极效果。其次,还要看新规在城市路口“制造”了多少事故,从目前情况看,在不同城市里都出现了黄灯追尾现象,这类事故虽然后果往往并不严重,但它毕竟是车主为新规实施所支付的成本,因此也值得予以关注。此外,还要看驾驶人违法记分的走向,如果在城市路口因闯黄灯被扣分的现象居高不下,则意味着新规确实存在无法遵守的问题,反之则意味着通过改变驾驶习惯、可以逐步适应“最严交规”。无论是数据的获取还是比对,都应该本着科学和理性的态度,避免预设立场而导致结论谬误。这样做,对更快形成交通安全共识是有好处的。 一项行政规章是否合理,需要较长时间的检验。偶发的黄灯追尾并不说明新规不科学,首日事故环比下降也不表明它很灵验。在最终结论得出之前,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是很有裨益的一个过程。比如,城市交通规划专家文国玮就闯黄灯问题所做的技术分析,对执法部门和驾驶人就都很有启发。在不同的车速下有相应的“停车视距”,这就告诉人们,为了避免闯黄灯需要做怎样的减速准备,它对城市交通又会带来怎样的影响。另外,执法部门听取意见,对将来的法规制订工作也会有作用。此次“最严交规”之所以会引发较强的意见反弹,与有关部门事先未实行广泛听证有一定关系。开门立法的好处,不仅在于增强其科学性和合理性,还在于它能够减轻社会抵触情绪。如果“最严交规”事先能够吸取公众意见,并由相关专家具体讲解其遵守“技巧”,相信多数驾驶人不会如此措手不及。 “最严交规”给不少驾驶人带来了严重不适,这一现象表明,新的交通文明的形成可能会是一个痛苦的过程。这种痛苦一方面表现为驾驶人必须改变“效率优先”的固有观念,另一方面则表现为“号令天下谁敢不从”的立法模式也必须抛弃。从最符合民心的环节着手,从观念改造的原点起步,可能是改进交通管理、提升交通安全的最优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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