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昨天召开座谈会,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会议提出,北京市在贯彻落实网络微博客实名制上带了头,现在严格贯彻落实《决定》,首先要在落实手机实名制上起到带头示范作用。据悉,北京市拟出台手机实名制管理规定,进一步做好手机实名制相关管理工作。 两年前,手机实名制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按照工信部的部署,手机实名制的操作分为两个阶段:从2010年9月1日起,新增移动电话用户购买手机号卡,必须提供真实身份证件,由运营商存入系统留档;待相关法规出台后,再用三年左右做好老用户鼓励补登、引导过渡工作。手机实名制实行之初,各地电信部门和运营商做了大量工作,手机用户实名登记存档稳步推进,但同时也暴露出了两方面的问题。其一,一些用户实名登记的身份信息被泄露、盗用,给用户带来经济损失,用户的隐私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其二,一些地方的手机实名制被打折扣,如营业网点对假身份证件不能全部甄别,一些街头报亭对执行实名制缺乏积极性,用户不提供身份证件也能买到手机卡,等等。 上述第一方面的问题,凸显了消费者实名与个人信息保护之间的矛盾,即用户向运营商提供了真实身份信息,但这些信息有时得不到有效的保护,致使用户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本着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用户在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同时,有权要求运营商和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得力措施,完善机制制度,切实保障用户信息安全。如果用户信息得不到应有的保护,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就会大受影响。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出台之后,随着相关管理措施逐步落实到位,手机用户的个人信息可望受到更加严格、完备的保护。这就为各地制定和细化有关管理规定,进一步全面实行手机实名制,提供了更坚实的法律支撑,也为提高用户“实名”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条件。 上述第二方面的问题,凸显了手机实名制全面实行与相关技术支持和基础条件相对薄弱之间的矛盾。近两年多以来,公安机关打击制售假身份证件的力度不断加大,运营商的信息管理与控制技术继续完善,营业网点甄别身份证件的水平有所提高,街头报亭违规出售手机号卡受到更有力的约束,实行手机实名制的相关技术条件和基础条件已经大为改善。 当今网络时代、信息时代,手机不再是简单的通讯工具,而是承载着用户的网络生活、消费行为和信用状况的“身份工具”。对手机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是网络信息保护的重要内容,为加强手机用户信息保护而催生的手机实名制,也就成为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一个重要条件。 期待北京市手机实名制管理规定尽快出台,将网络信息保护和手机用户信息保护提高到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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