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明年1月1日废止,当天起火车票价相应下调,执行取消强制保险后的新票价。消息一出,全社会都颇为关注。 为什么关注?因为铁路与生活息息相关,火车票价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话题之一。然而,此次取消强制险后票价的下调幅度令许多旅客觉得不满,觉得降价太少。根据计算,降价的幅度在0.5元到4元不等,对于动车和高铁的高票价来说,其降价幅度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群众希望物美价廉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我们也要正确看待此次价格下调。此次火车票价格下调并不是单纯意义上的降价,而是从原票价中扣除强制保险的部分。根据原规定,“铁路之保险费,包括于票价之内,一律按基本票价百分之二收费”,而所谓基本票价是指普通旅客慢车,即俗话说的“绿皮车”硬座票价。这就意味着,不分列车等级和席别,每张火车票中含的强制险都按基本票价的2%计算。只要线路相同,乘坐上千元的高铁商务座和100多元的慢车硬座,票价中的强制保险费都是一样的,最高也只有几元钱。因此,取消强制保险后票价下降也最多只有几元钱。 与降低票价相比,此次取消强制险更重要的意义在于保障了旅客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但长期以来,从客票上旅客无法得知任何相关信息,许多人并不知道自己一直在购买强制险,这显然损害了旅客知情权,更谈不上选择权了。 取消强制险,正是为了让旅客明确自己的知情权,自己决定保险买还是不买。虽然有诸多不满和失望,但群众总体上对于铁路部门公布并取消强制保险是欢迎的。从群众的反应我们也能看出,全社会对于保险、票价方面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都很重视,希望多一些了解,多一些话语权。 多年来,我国铁路在百姓心目中一直有“铁老大”的印象,不妨以此为契机,考虑公开铁路运营成本明细,明确票价制定规则,同时引入听证机制。只有让公众对铁路成本心里有数,使他们的意见得到充分倾听和吸收,铁路定价才有合理性。 取消强制险,也让我们看到“铁老大”正在努力转变自己的形象。从铁道部门近期的一些举措,我们已经看到了他们的努力。从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到强制险的取消,铁路行业的改革正在逐步推进,我们希望这种改革步伐能再大一些,脚步能再快一些,这对铁路事业的发展,对我国经济的带动,对百姓民生的改善都大有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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