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部长姜伟新日前指出,2013年要坚定不移地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的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和限购措施,要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住房需求,支持合理自住和改善性需求。
住建部此次定调从过去的“支持居民的合理购房需求,优先保证首次购房家庭的贷款需求”转变为“支持合理自住和改善性需求”。这意味着,改善性需求将被列为购房支持对象,重新进入房地产视线。
重提“改善性需求”会给房地产市场带来何种影响呢?四年前,为了应对金融危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俗称国13条)中规定,“加大对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的信贷支持力度”。这次重提改善性需求,姜伟新部长在前面加上了“合理”二字。但是,支持改善性需求都是在扩大住房的需求层次、需求面和拉动力,随之而来的潜在商品房价格波动须引起高度重视。
与此同时,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提出后,对房地产调控政策也将带来冲击。改善性住房的具体概念和范围是什么?包括哪些需求层次?如何处理好与限购政策的关系?如何防止开发商借助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肆意放大炒作,造成恐慌性需求入市?这样看来,如何把握好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的度,还需要有关部门细细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