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炎黄、*ST创智的退市,标志着自大庆联谊后股市“不死鸟”死不退市“神话”的终结。这两家上市公司分别从2006年5月份与2007年5月份就开始暂停上市,且其后均没有达到恢复上市的条件,早就该被开除“市藉”了。因此,此次被深交所终止其上市,只不过是一次迟到的“判决”而已。
一家上市公司退市,必然会触及到多方的利益。相对于这两家退市公司而言,尽管即将迎来的是退市整理板、全国性场外市场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持股投资者的交易渠道亦并没有完全关闭,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如何保障,是监管层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如果仅仅只是一退了之,毫无疑问,受伤害最深的仍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这对他们来说难言公平。
另一方面,上市公司既然会“被退市”,必然存在诸多方面的原因。如果是因为行业周期、市场环境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尚在情有可原之列,投资者也只能自认倒霉。但如果是由于人为原因,特别是违规违法行为导致公司退市,那么相关部门就应该启动严厉追责的措施。
自*ST炎黄、*ST创智开始,如果监管部门能够严格执行退市新政,那么今后更多股市“不死鸟”从市场消失应不是什么新闻。但是,并非所有该退市的上市公司都会“被退市”,而其“神话”亦继续在上演,绿大地即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绿大地欺诈发行案曾被证监会认定为“案情重大,性质极为恶劣”。既然是欺诈发行,说明其根本不符合上市的条件,这样的公司也早该被扫地出门,但根据现行《证券法》第189条的规定,对发行人的处罚只不过是“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这样的造假公司,即使是法律竟然也无法让其直接退市,也凸显出A股市场的缺陷。
除了触及退市条件与造假上市的公司应该退市外,A股市场需要被终结的“神话”并不少。2009年IPO重启之后,“三高”发行与业绩变脸成为新股的“流行色”。而新股出现业绩变脸,发行人信息披露或存在瑕疵,保荐机构与保代没有履行职责显然亦难辞其咎。即使是像胜景山河这样出现如此严重保荐问题的公司,监管部门的“严惩”只针对保代,而对保荐人平安证券的处罚却如同“隔靴搔痒”。所有中介机构中利益的最大分食者,事发后却受不到应有的严厉追责,这样的
“神话”也在A股市场真实地上演着。
*ST炎黄、*ST创智的退市,在宣告股市“不死鸟”死不退市“神话”破灭的同时,笔者希望其不会只是昙花一现式的精彩,更希望那些不正常的“神话”闹剧能早日退出A股市场的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