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日发布的西南财大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的《中国城镇失业报告》(下称《报告》),2011年,中国城镇整体失业率为8.0%。其中,工作生活在城镇的外来农村人口失业率只有3.4%,大大低于11.2%的城镇户籍劳动者失业率。按年龄组划分,16~25岁、26~35岁、36~45岁、46~55岁的外来农村人口失业率分别为4.7%、2.5%、2.9%、2.8%。 在笔者看来,同样是低失业率,原因却不相同。青年农民工失业率低,是因为中国乡村基本上已经没有愿意并能转移到城镇的青年劳动力;而中年农民工失业率低,则是因为那些在城镇收不抵支的中年农民工回乡去了。 如《报告》所示(见附表),2011年,16~25岁和26~35岁的乡村户籍劳动力中,从事农业的分别还有16.4%和21.1%,其人数应在3000万人以上。但这3000万乡村户籍的青年劳动力中,一小部分人进城也找不到工作,更多的一部分人则不愿意进城找工作。其中包括: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慢性病患者和残疾人(包括工伤和职业病患者);需在家照顾老人的劳动力;有较高房租收入、不愿工作但又不愿承认自己不想工作的劳动力;以及因生育与抚养幼年子女而留在乡村的劳动力。中国乡村妇女的平均初婚年龄在22岁左右,平均初育年龄在婚后1.7~1.8年,即24岁左右,生育与幼年子女抚养基本上是青年农民工特别是青年女性农民工的事。 关于生育和抚养子女对农民工就业的影响,笔者说明如下: 首先,由于种种原因,外出打工的农民工基本上没有带薪产假。如果因为怀孕而不能胜任现有工作,她们的选择只能是回乡生产。 其次,相当一部分乡村留守儿童的父母(特别是母亲),为照顾子女而留在了家乡。因而进入婚育年龄后,女性农民工的数量和比例都大大下降。以农民工中女性比例较高的广东省为例,2000年,分年龄组的广东省流动人口性别比(每1个男性相应有多少个女性)是:15~19岁年龄组,1.97;20~24岁年龄组,1.27;25~29岁年龄组,0.85;30~34岁年龄组,0.70。 再其次,由于种种原因,许多内地乡村的非农产业并不发达,不足以吸收这些当过农民工也愿意在家乡非农产业工作的回乡劳动力。 最后,由于乡村土地最初是按乡村人口和劳动力平均承包的,因而在统计中,那些回乡生育与抚养幼年子女又无法在家乡找到非农产业工作的劳动力,就被统计为农业劳动力。事实上,农业生产的需要仅是次要因素,这些劳动力主要是因为生育与抚养幼年子女而留下的。 正因如此,笔者坚持认为,目前,在外来农民工基本无法在城市落户的条件下,乡村青年中,有20%~25%的劳动力不可能成为农民工,即使他们在乡村属于剩余劳动力。 《报告》还表明,乡村中年户籍人口中,仍有大量剩余劳动力(见附表)。2011年,36~45岁和46~55岁的乡村户籍劳动力中,从事农业的分别还有38.1%和52.3%。如果把《报告》中26~35岁乡村户籍劳动力的就业构成视为充分就业的标准,即把超出26~35岁乡村户籍劳动力21.1%的农业就业率的那些务农劳动力视为失业农民工;则仅此一项,2011年,乡村36~45岁和46~55岁农民工的失业率就分别有(38.1%-21.1%)÷(1-21.1%)=21.5%和(52.3%-21.1%)÷(1-21.1%)=39.5%。可见,中年农民工失业率低,是因为绝大多数在城镇找不到工作的中年农民工回乡去了。如果中年农民工不回乡,他们的失业率会大大高于《报告》提到的受“下岗潮”影响而达16.4%的51~55岁城市户籍劳动者失业率。 为什么中年农民工在城市难以找到工作呢?这与他们的工作种类有关。 笔者曾一再指出,中国绝大多数农民工所能从事的工作绝大多数是劳动密集型行业中的简单重复性作业。这些工作没有多少技术,农民工很容易学会。但这些工作对从业者的体力、反应灵敏度或操作精确度有较高的要求,因而青年农民工从事这些工作时,劳动生产率较高。非技术农民工进入中年后,体力、反应灵敏度或操作精确度下降,劳动生产率逐年降低。由于这些工作的报酬直接或间接地与劳动绩效挂钩,劳动生产率的降低就表现为农民工收入随年龄的增大而下降。当收入降低到在城市工作收不抵支时,中年农民工就不得不返乡,其失业率也就降下来了。 以上分析表明,现有的农民工低失业率,是以农民工“候鸟”式流动的现状即以因生育和抚养孩子而无法工作以及在城市找不到合适工作的农民工回乡为前提的。由于现有的51%的城镇化率中,已经包括了以青年为主、每年有6个月以上居住和工作在城市的乡村户籍的农民工;进一步推进城镇化的重点,就只能落在让更多的青年农民工在城市生育和抚养孩子,或落在让更多的中年农民工留在城市中。这意味着前者的“无法工作”和后者的“找不到合适工作”,都会大幅提高农民工的失业率。 是否有既能提高城镇化率,又不会大幅提高农民工失业率的选项呢?当然有。如果实际工资的持续上升抵消了劳动生产率降低对中年农民工收入的影响,或抵消了城乡之间生育与抚养子女开支之间的差异;如果住房的扩大使青年农民工有条件把父母接进城照顾孩子,从而使女性青年农民工可以尽早恢复工作。那么,农民工的失业率是可以控制在较低水平的。当然,这会牵涉到农民工、企业主和房东之间的收入分配,因而需要从更广的范围来加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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