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金融是国际航运中心软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也是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的重要领域。一个成熟的国际航运中心,必须要有发达的航运金融服务业作支撑,全球知名的国际航运中心城市都拥有发达的航运金融服务业。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就需要建立与之相配套的航运金融服务产业,形成航运金融集聚区,为航运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为金融创新拓展内涵。
首先,国际航运中心建设需要发展航运金融来提升能级。其次,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需要发展航运金融来深化内涵。自2009年国务院19号文发布以来,上海在国家有关部委大力支持下,以现代航运服务体系建设为核心,以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为突破,深入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加快培育以航运金融为核心的航运服务业,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是航运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交通银行等金融机构相继成立航运金融研究中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获批在上海试点设立“航运保险运营中心”,加大了对航运金融业务的关注和投入。“上海航运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正式揭牌,基金投资项目按计划进行储备,首期募集规模目标在39亿元至50亿元。
二是融资租赁业务规模迅速扩大。综合保税区累计引进4个融资租赁母公司和11个单机单船项目子公司,租赁标的物涵盖26架民航客机、6架直升飞机和3艘船舶,涉及的租赁资产规模超过10亿美元。同时,制定了融资租赁常态化操作规程和管理模式,并搭建综保区融资租赁综合服务平台,筹建了首期20亿美元的融资租赁项目贷款资金池,引入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项目提供上下游配套服务。
三是运价衍生品交易取得重要突破。上海航交所推出上海至欧洲、美西两条航线集装箱运价指数衍生品以及中国沿海煤炭运价衍生品,为航运企业提供保值避险、价格发现的交易平台。11月28日,上海航交所又发布了中国进口原油运价指数(CTFI)和中国进口干散货运价指数(CDFI)。截至2011年底,集装箱运价衍生品交易市场单边成交总量约895万手,单边总成交金额约705亿元。
四是航运保险业务发展势头良好。截至2011年末,共有217家无船承运经营者成功选择投保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保证金责任保险。
同时我们也看到,与纽约、伦敦、新加坡、香港等国际航运中心相比,上海航运服务业发展整体水平还明显滞后,航运金融市场规模小,占国际市场份额少,航运金融创新能力不强,有能力提供航运金融服务的专业机构少,航运金融高端人才紧缺。随着国际航运业务的重心由欧洲转至亚洲,亚洲需要一个能为船东及船舶管理者提供包括金融服务在内的一站式服务的航运中心。上海要抓住机遇,将发展航运金融作为提升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软实力的重要突破口,打造国际化的航运金融服务中心。
具体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突破:
第一,大力吸引各类航运金融专业机构落户。围绕建立健全现代航运服务体系,积极吸引国际航运企业和财团、航运中介组织等要素加快入驻并形成聚集,努力打造国际一流的航运交易中心、航运定价中心、船舶注册中心、航运结算中心。
第二,大力发展船舶融资业务。中国是全球最大的船舶制造国和排名第四的船舶所有国,但中国的船舶融资份额只占全球的1/20。上海要抓住机遇,大力发展船舶融资业务。
第三,积极发展航运保险业务。要积极支持航运保险新业务的发展,加快发展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所必需的海事担保、海事责任险等业务,促进航运保险产业升级。大力吸引航运保险企业在上海集聚,支持具备一定条件的保险集团在上海设立再保险公司,大力发展保险经纪人和保险专业中介市场,促进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保险代理人等保险中介组织的快速发展。
第四,大力推进国际资金清算结算。国际大型航运企业的业务遍布世界各主要港口,频繁发生运费的收缴以及各项日常性支出,且资金量巨大,每月资金流量都在数十亿美元以上。资金的结算和集中管理对航运企业非常重要。上海可以针对航运企业境内外一体化的资金结算方式,重点加强全球现金管理和离岸金融产品的开发。同时,大力开发联名账户等针对航运企业需求的业务或产品,积极开展针对航运类企业的委托收款结算业务。可将先行建设中资航运企业国际结算中心作为突破口,进一步拓展国际航运公司的中国业务结算中心和资金管理中心,提高国际结算便捷程度。
第五,积极稳妥推进航运价格衍生产品创新。航运运价衍生品是航运与金融的“结合体”,应由航运机构与金融机构共同研究和推行,开发上海出口国际集装箱航线运价远期交易和国际集装箱运价指数期货交易等,探索开发国际集装箱运输远期运费电子交易平台。还可借鉴国外经验,实行具有行业协会或社团性质的模式,采取商业化运作。
第六,着力突破离岸金融及相关金融创新功能。逐步放宽离岸账户开设,拓展离岸账户功能,允许更多具有离岸业务需求的居民企业开设离岸账户,简化离岸贸易项下外汇预收、预付的登记手续,鼓励企业开展离岸业务,拓展离岸账户留存境外外汇资金、境外贸易等功能。增加离岸银行业务机构,扩展离岸银行业务品种范围,积极开展离岸金融创新试点。
第七,着力营造有利于航运金融发展的制度环境。上海航运金融创新发展,政策的支持非常关键。要积极争取中央有关部门的支持,在航运相关的财政税费、行政登记审批和新产品引入等方面加大创新先行先试力度。建立鼓励航运金融发展的财税政策,加快航运信用体系建设,完善航运业资信评估平台,有效促进航运金融市场行为的规范,提升上海航运金融发展的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