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公示推进需要认识上的突破
2012-12-18   作者:傅光云 张勇  来源: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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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下,中国大地正掀起新一轮官员反腐高潮,与此同时,广东等一些省份也正抓紧试点官员财产公示,试图在制度反腐上取得新突破。对于中共掀起的反腐热潮,中国民众普遍表示了热烈欢迎。然而,对于广东等地试点官员财产公示的效果,以及其经验与制度能否在“成功”后得到推广,业内外疑虑之音并不少。
  为了使反腐工作得到有效推行,产生实质性效果,日前,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反腐专家李永忠表示,官员财产公示应实行“有条件的部分赦免”。他表示,广大官员财产目前还不能大范围公示,既因一些技术条件还不具备,更因一批官员已有相当多灰色甚至黑色收入,这时让他去公示,无疑只会让他们成为政改阻力者。
  李永忠强调,如果我们用“绝不赦免”的方法,可以推算,“腐败呆账”只会越来越多,存量会越来越大,抵抗也会越来越顽强,最后可能出现鱼死网破,甚至鱼未死网已破的态势。
  李永忠具有丰富反腐经历,其上述提法确实较有针对性,具有较强的现实可操作性,应该说,是当前推进反腐工作的一剂良药,值得尝试。
  其实,中国官员的财产公示一直迟迟难以执行和推广,最大的难点是,由于此前制度不够完善,在摸着石头过河的社会主义改革开放过程中,一些官员利用制度上的一些漏洞,通过权钱交易等方式,获取了巨额财产,如今一旦财产公示,毫无疑问,官员此前的“完美公仆形象”将毁于一旦,他们将面临巨大的舆论压力,恐怕也很难说服广大民众,对其免以责任追究。
  与此同时,贪官们由于不愿意放弃既得利益,也难以顺利、主动推动财产公示。
  这样就可能形成一个可怕的后果:官员财产注定难以顺利推行,广大民众与众贪官将持久地极端对峙,反腐效果难言乐观。
  因此,要解决反腐、官员财产公示问题,除了要完善制度反腐外,首先要在认识上取得突破,从思想上获得解放。
  子曰,人非圣贤,熟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鄢。改过归正,符合中国社会的传统精神价值取向。要允许贪官们认错,才有可能改造贪官,纠正错误。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就曾表示,中国的改革开放允许犯错误,但关键是要及时认识到错误,及时改正错误,保证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健康发展。
  “有条件的部分赦免”,固然是解决官员财产公示问题的方式,但我们更需要考虑的是,在贪官与广大民众间,必须要寻找到双方都较能接受的“利益平衡点”。笔者建议,我们不妨更大敢一些,允许在官员财产公示上,来一个新老划断,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把官员所贪污得来的财产,国家以不明来源财产暴利税的方式,征收巨幅财产税,把其作为对广大民众的消费补贴,以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发展。这样,既能解除贪官在财产、在思想方面的担忧,也能平息民众对贪官巨额不义之财的不满,更能促进中国社会与经济的和谐发展,可谓一举三得。(张勇单位系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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