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市驿镇公示37位村干部财产时,遭部分村官抵制,有村干部称,“我不过是一个芝麻绿豆官,凭啥子把我的财产公示出去”。该镇党委负责人称,公示财产属探索性质的试验。区委宣传部负责人同时表示,地方态度谨慎因“担心此举成为全国民众关注焦点”。(12月13日《第一财经日报》) 地方“试水”官员财产公示,确实是在为即将到来的改革“摸石头”。低调而谨慎的试点,挡不住几成共识的大势。一方面是近期的“表哥”、“房叔”等事件,令民间建立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呼声再次高涨;另一方面,十八大后释放出的反腐信号,加深了人们对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期待。 事实上,从乡村到区县,从阿勒泰到广东……地方版的官员财产公示呈现出三个基本特征:基层化、低调化、密集化。试点的地区越来越多,有记者根据公开资料不完全统计:2009年至今,我国已有29个市、县涉及官员财产公开试点改革。然而,这些试点的地方基本又多是刻意低调,或者左顾右盼,或者谨小慎微。当然,更重要的是,这些试点基本集中在权力架构的最底层,即在民众眼中的“浅水区”。 某种意义上说,地方村干部称“我不过是一个芝麻绿豆官,凭啥子把我的财产公示出去”不是没有道理:既然公示是一种义务,尽管尚未法制化,按照权责对等的逻辑,“公示先从村干部做起”,显然就有失公允;再说,生活逻辑推断可知,村干部寻租或权力交易的概率相对更小,那么,公示的监督意义,相对自然有限。 这里其实有两重担忧:一者,作为公认为硬骨头的“财产公示”,自上而下遭遇的梗阻能自下而上地纾解吗?早在1994年,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将《财产收入申报法》正式列入五年立法规划,但未能实际进入立法程序。此后,相关规定也并不鲜见。遗憾的是,刚性有序的律条基本被虚置。阻力不在于技术,恰在于公开的勇气。单项规定都不足以破解这一迷局,村级干部的财产公示,又能累积多少改革的驱动力量? 二者,财产公示已经“试水”了很多年,用句曾经很时髦的话说:有些探索都已经“过了河”。从财产公示试点的情况看,有的人走茶凉,有的昙花一现,有的边走边看,有的走走停停。好的举措,又怕民众联想,进而倒逼成舆论压力;形式的做派,又怕民意臧否,还落得个好心办坏事的委屈。于是这些试点,主要仰仗官员自觉,因为缺乏监督和问责体系,而推进得踉踉跄跄——既摸不到真正的“石头”,又在河里趟了太久而被民众诟病“不清爽”。 说到财产公示,有人总喜欢将之划入敏感话题行列。但殊不知,即便从公众的好奇心而言,越是吁求知情、越是遮遮掩掩,反而增多了非常态反腐的“花边”,也让本来清白的官员的合法财产被妖魔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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