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公布数据显示,11月份,全国财政收入同比增长21.9%,这是今年单月财政收入增速首次高过20%。但1—11月全国财政收入同比增长11.9%,增幅同比回落14.9个百分点。年初发布的中央和地方预算报告显示,今年安排的全国财政预算支出为124300亿元,而前11个月全国财政支出为104896亿元,全国财政部门或将在12月完成突击花掉约2万亿元财政预算支出的任务。 政府年底突击花钱,已经成了周期性问题,每到年底舆论都会警觉起来,提前为突击花钱打预防针,财政部也多次表态严厉禁止,但这个痼疾很难根除。今年以来经济增速虽然放缓,但通过各种非税收入,地方政府仍能实现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而且前一阶段增速减缓而压缩开支的压力,将在这一阶段集中释放,年底政府突击花钱的冲动将十分巨大。 遏制突击花钱,靠年复一年地表态,难以产生实质性效果,突击花钱源头在预算编制问题。按照现行的基数预算模式,本年度的预算是以上年度决算为基数,在此基础上增加一定数额,结余全部上缴。这样一来,上一年的实际花钱数额,反而成了下一年申请预算的参照,上年度结余多少,下年度预算就扣减多少,节约了反而吃亏,为了保证来年的预算,当然会在年终大撒把,把这个编制预算的基数给抬上去。 以此来看,预算编制改革是必然,要通过预算编制改革,形成奖励节约惩罚浪费的财政支出奖惩原则。从认识层面讲,这一原则不具有什么争议,每年年底各方也都是这么呼吁,但预算编制改革依赖于《预算法》,而《预算法》自2005年开始修正,就一再搁置,何时修订出台至今未明,《预算法》出不来,改预算编制也只能停留在理论层面。 《预算法》修订的搁浅,本身反映出预算编制体系转型之难,地方政府已锁定了现行预算资金的分配机制,这是个自然而然的惯性轨道,而且中央和地方有着各自的财权、事权,地方不可能从宏观层面去理解整个预算编制,想要让地方形成节约意识,在预算编制改革进展难期的前提下,只能对政府花钱建立强有效的监督机制,对预算编制从严审批,对预算项目深入细化,对预算支出建立动态监管以及绩效考核机制,间接地树立起花钱有道的刚性。 需要明确,批判突击花钱的前提,是担心突击乱花钱,如果钱花在了民生短板上,所谓突击花钱就是个伪问题。目前的预算编制,很大程度上是相当模糊的,门类没有细分,预算内容通常是几个大的支出项目,政府因此具备了在年底突击花钱的弹性;与此同时,各级人大对预算编制的监审功能没有充分发挥,预算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具体清晰,缺乏权威的干预和认定;此外,政府预算支出有没有花到点子上,花得有无效率,也没有绩效考评机制,对预算通过之后政府后续花钱缺乏动态的监管,给其不顾效率突击花钱制造了机会。 部分项目从预算申报到资金到位要走流程,这些积压到年底的支出没什么问题;一些年底突击花钱的项目,确实把钱花在了该花的地方,这些支出也没什么问题,问题的关键是,那些类似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式的低效益乃至负效益支出,才是年底突击花钱的病灶,而这些病灶的根源,还是权力问题,权力弹性过大,权力不够透明,权力运行没有纳入程序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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