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3年1月1日起,南京将取消公费医疗制度。12月8日南京宣布取消这项福利时,未在公务员系统中引发任何波澜。南京市委办公厅副主任闫文献在会上表示,这是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政府职能转变的一场“自我革命”。不过,对在宁的部署机构、省级机关以及省级管理的事业单位,本次改革并未涉及。据悉,特别是“副厅级”以上,由于其干部管理权限在省级,目前仍在执行公费医疗制度。“(12月11日《21世纪经济报道》) 在医保平权的趋势下,公费医疗制度向职工医疗保险的过渡,无疑尤为引人关注。于此,南京的抉择和经验,理当获得公众认可。因为众所周知,整体性、向好的变革,离不开每一个切实的参与者。但在乐见“进步”的同时,人们其实又期待着,所谓的“变革”能来得快些、彻底些……当然,类似愿望不是每次都能完满,至少“南京取消公费医疗,“副厅级以上除外”的网站标题,清晰地表达了舆论传播者的些许失望。 只因有太多负面的记忆,公众对改革“点到即止”早已无比敏感。所以,南京的此轮医疗改革中,“副厅级以上除外”的限制语,难免引发众人消极联想。然而,此事的真相,或许无关“特权”而只是一个“分隔管理”的问题:副厅级以上干部,管理权限在省级,南京市一级无权限将之列入改革范畴。事实上,“江苏省直机关,纳入职工医疗体系的准备工作已在进行”,不难窥见,“副厅级以上”取消公费医疗只是时间问题。 “南京取消公费医疗,‘副厅级以上除外”,终究只算个似是而非的误会。至于“误解”的肇因,表面看来可归因于,一些读者的轻率与不明就里;而深层来说,则关乎民间与官方对“改革”的不同预期:民众期盼“医保平权”能一步就位,而职能部门则坚持“逐步推进”的路线……围绕医疗改革,官方的效率与民众的耐心,一直在相互试探、角力。前者久拖不决,后者难免极不耐烦,继而各种“误解”由此而生。 “副厅级以上除外”一类的误判,竟能占据相当份额的意见市场,也在于民众对“公费医疗改革”缺乏系统认知。职能机构,并不曾给出整体性的路线图与时间表,而只是零星、分散、自顾自地推进动作,民众则难以对相关进程做出精准判断。而本质上,公务员医疗制度调整,不仅是公职体系的内部事务,更是一项牵涉万端的公共事业——民众绝不该只充当“既成事实”的信息接收者,更有权事先、全方位被告知“构想”。 职能部门若不充分告知,也就难怪民众会发生误解了。特别在江苏所有地级市都取消公费医疗的情势下,相关部门更有义务说明,“省直机关”何时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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