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中,社会保障是最重要的一块。按照公共服务的本义,它应该是面向一国或一区所有居民无差别的服务,换言之,社会保障应该尽可能做到覆盖所有人,并且每个人享有的社保是一视同仁的。此乃由社保这一制度本身的普惠性和公平性所决定。 然而,长期以来,中国的社保制度是分裂的,有差异的,主要表现为公职人员和企业及一部分事业单位人员有着显著不同的社保待遇。起初这种差别待遇存在于养老、医疗、失业等各方面,慢慢地,社保分裂的范围有所缩小,一些方面的差别待遇在“并轨”,如医疗保障,现今公务员和其他阶层的不同待遇正在接轨。南京市日前就宣布,从明年起,南京取消公费医疗制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全部进医保,和企业职工统一参保缴费和待遇标准,同样持市民卡就医买药。 南京虽然并非是较早取消公费医疗的副省级城市,但南京公务员加入到医保行列中来,进一步表明此种并轨乃大势所趋。早在1998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截至2011年底,全国31个省区市中,已有24个省市取消公费医疗制度,全部参加职工医保。像北京今年1月1日,市直机关及区县40多万享受公费医疗的人员全部纳入了职工医保。即使在南京所在的江苏省,全部
13个省辖市中也已有12个取消了公费医疗。所以,南京市直机关取消公费医疗,自是水到渠成之事。 尽管从1998年到2012年,全国花了差不多14年时间医保并轨才达到目前效果,但公费医疗能够波澜不惊地被取消,也说明有些事情只要去做,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难。公费医疗曾被认为是体现公职人员优厚福利的一个方面,另两个方面是养老和住房——除了权力本身的诱惑外,中国的公务员热,很大程度上是冲着这些福利而去的。因此,对取消公费医疗,社会曾有很大担心,会遭到公务员的反对和抵制。从目前来看,虽也遇到了一些困难,但基本还算顺利。 它给我们一个什么启示?就是对公职人员的其他两大福利,尤其是养老保险,也应该尽快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并轨,以体现制度公平。强调这一点是因为,社保的分裂更多体现在养老保障这块。当下养老保险至少被分割成三块,公务员作为一个特殊阶层,他们无须缴纳养老保险费,只要到了退休年龄就可按在职期间的职位高低,领取在职期间工资一定比例的退休金;事业单位中的参公人员,其养老保险改革虽已启动试点,但并无实质性进展,大都比照公务员退休金执行;只有企业职工和参加新农保的农民的养老在社会养老保险机制下运作。这种碎片化的养老保险格局,虽有历史原因,但对广大非公职人员是不公平的,并由此造成很多后果。 从社会保障来说,一大后果是养老保险迟迟不能并轨,损害了社保制度的公正性。2011年7月1日实施的《社会保险法》,并未将公务员纳入社会养老保险范畴,只是规定公务员及参公人员养老保险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在目前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参公人员对养老保险有抵触的情况下,暂不强行并轨,赋予国务院另行制定办法,似有必要。但作为社会保障的一部主要法律,在立法宗旨上应该明确所有人群的养老保险,必须一视同仁,否则,在立法上就把社会分成了待遇不同的群体。 我们不知道国务院的这个另行规定何时出台,是否会缩小公务员和其他群体的养老差距。当然期待着它早日出台,因为时间拖得越久,这种不公平导致的社会裂痕也就越大。况且它还会产生一些实际的问题,如阻碍人才自由流动,不利公务员的选拔。由上面所讲的公费医疗被取消来看,不能因为公务员对养老并轨的抵触就不改革了,这里有个算大账还是算小账的问题。任何改革,阻力总是有的,但有些阻力,可能是人们把它夸大了。就养老保险来说,其实公务员都很清楚,这种制度不公是不能长久维持下去的,迟早总要并轨。因此,为了制度公平,须早日建立一个统一的社保制度平台,将不同群体纳入到该平台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