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股发行时发行认沽权证,如果上市公司股价跌破发行价,上市公司将按发行价收回发行股份——这种做法如能实现,显然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并能够遏制新股发行的高定价,还能解决限售股冲击市场的问题。因此,消息一出,市场人士立即叫好。但笔者在此提醒:别把新股发行认沽权证想得太美,其履约风险巨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不会把资金存入银行等3年,看股价是否跌破发行价。如果新股认沽权证行权时,上市公司没钱履约,该怎么办? 发行新股认沽权证的前提是公司3年后还具备权证履约能力,但这个前提条件却很难得到保障。如果钱都花出去了,怎么回购跌破发行价的股票?去贷款、发债来回购?如果大股东把募集来的资金通过各种渠道转移到上市公司之外,再通过股权质押套现,然后溜之大吉,认沽权证如何履约? 当然,上市公司还可以学习浙江世宝的做法,用不到3元的价格发行数量很少的股票,这样新股上市3年后跌破发行价的概率就非常小了,即便跌破发行价,回购的股票数量也很有限,上市公司大股东出售限售股照样不存在制度障碍。要想堵住这个漏洞,必须出台措施,对限售股股东出售限售股的价格进行约束,比如规定在公司股价跌破上市首日平均股价的情况下不允许出售限售股,这样才能防范限售股股东无节制套现给股市带来的巨大风险。 在笔者看来,新股认沽权证并没有解决股市的根本问题,股市的根本问题之一是缺乏对骗子公司的严厉惩戒制度。笔者建议,要多在新股认沽权证可行性上打几个问号,多在确保该办法实行的保障制度上下一些工夫,比如建立上市公司股本保险制度,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建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和董事股份报酬制等,这些做法都是被海外成熟股市证明过的、对保护投资者行之有效的办法,这些做法比仅仅针对新股出现问题后再整治要好得多。况且,新股上市3年后真的出现问题,投资者的保护问题同样无法避免。所以,从长远看,如何根治股市违规、违法成本过低才是正途。此外,目前的A股还缺乏真正的高成长性优秀公司,只有优秀公司的不断加盟,才能提升股市的投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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