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退房”不能不退反进
2012-12-06   作者:熊志  来源:长江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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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调查发现,2010年3月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央企退出房地产行业的通知至今,名单中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78家央企退出者不足1/4。相反,部分央企凭借政府资源、土地储备、融资优势,开始了新一轮扩张。
  央企退出房地产行业之路,可谓磕磕绊绊。2010年,央企扩张拿地,催生出不少地王,房地产行业生态也因此备受影响,在此情况下,国资委果断出手,勒令78户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退出房地产行业,央企退房的序幕正式拉开。现在,央企“退房”两年有余,但整体进度却难言乐观,在这两年中,不断有报道表明,不少央企仍难以同地产行业彻底分离,部分央企甚至逆势而进,借着资源优势继续扩张。
  央企拖延“退房”是因为缺乏时间表吗?当然不是。央企退房退市是个连贯的过程,资产转让、资产分配、资产评估、人员分流等,需要时间来交接过渡。而且,对地产行业而言,楼盘从拿地到建成再到销售通常需要三五年时间,正是基于这系列因素考虑,国资委并未在颁布退房令的同时,要求央企立即退出,而是将时限设定为2013年尾,以留给央企足够的缓冲余地。
  现在大限未至,但2013年尾是底线标准,这个过渡期并非对所有央企都适用,对那些涉足房地产市场相对较浅、规模较小的央企而言,退房任务应该在此之就前能顺利完成。实际上,对于这类该退未退的央企,国家也曾多次强调,并在银行贷款等方面施压,但这些手段影响有限,央企拖延“退房”的现象依然普遍。
  本该完全退出而未退,如果还要开始新一轮扩张,对房地产市场的依附性也将更强,这只会加剧退房退市难度,在大限到来前的这段时期,将远远不够央企进行缓冲过渡。若果真如此,央企退房时间表的效力又会增加变数。
  央企拖延退房,影响不言而喻。对整个市场生态而言,央企身份所附带的政策、金融等资源优势,会加剧不合理的竞争格局,而央企频繁高价拿地,又将传递出错误的市场信号,并提高房价成本,推高房地产蕴含的金融风险;对央企本身而言,当央企资源大规模注入地产行业时,央企经营的主业也将受影响。在此之前,央企地产行业经营不善而拖累主业的例子不在少数,如果央企不退反进,这个风险将越来越大,等到地产行业反客为主,占据了央企过多的投资精力时,央企的定位也就被动摇了。
  国企改革这些年,央企定位早已清晰,它要融入市场,但不是彻底市场化的主体,不能以逐利为全部动机,它享受的优惠是与责任对等的。往大了讲,这个责任是发展模式转型、经济结构调整的战略性责任;往小了讲,这个责任也是创造红利、提供优质市场产品、推动技术研发的现实性责任,基于这种责任,在国家经济的版图上,央企的任务,就是保证国有资本投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安心做好主业,精心投资实业,为国家经济提供核心支撑。
  央企的定位不是要否定逐利,而是要在市场中找准位置。对于目前这种局面,需要建立相应的约束和惩戒机制,保证退房令的刚性,也需要给投资实业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为央企退房提供转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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