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下午,广东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一文胸厂发生大火,事故共造成14人死亡,1人受伤。死伤者均为18—20岁的女工。有传言称,是因为该作坊拖欠工资,激怒一名工人关门纵火引起。随后,火灾事故的犯罪嫌疑人刘某被抓获,供认了因劳资纠纷买40元汽油到该厂放火后逃跑的犯罪事实。 “因为他不发工资”,“只好拿自己的生命去跟他赌”——面对记者的采访,纵火者道出了这样的实情。显然,这起造成14人死亡的特大纵火案件,虽然结果让人震惊和痛心,但纵火者本身其实并非无恶不作的暴徒,而是一个因为拿不到工资而失去理智的普通打工者。可以想见,在他一时冲动决定以纵火烧毁老板财产的方式与老板斗争的时候,肯定没有想过与他同在此打工的其他打工者的生命安全,如果他能提前预料到现在的后果,也许就不会如此鲁莽行事了。 但是,也许总归只是也许,等待他的必然是法律的严惩,他的这一生铁定是给毁掉了,连同被毁掉的还有14个鲜活的生命。在讨薪悲剧中,他是绝对的受害弱者;而在他失去理智的纵火案中,他又成了剥夺他人生命的残忍施暴者。这让这样一起悲剧越发显得悲戚。此刻,老板已经逃跑,他拒绝付给工人合法劳动所得的具体缘由,我们不得而知;在经济不景气的背景下,很多中小民企被迫倒闭,而作为一个小作坊的老板,他想必也活得十分不易。出现今天的惨剧,带给他的同样将是毁灭性的打击。 相比电视剧中的黑白分明,现实生活的真实性就在于,并没有绝对意义上的好人坏人,强者弱者也只是相对之分,可酿成的悲剧却足以让人痛彻心扉。“当社会在堕落时,穷人堕落的过程甚至超过了整个社会的堕落。因为他手里没有资源去抵御这个堕落的过程。”按照学者孙立平先生的定义,这应该是一起典型的“弱者对弱者的残害、弱者对弱者的祸害”的悲剧。具体到这起纵火案,其实还有一个必须让全社会警醒的关键词,那就是:讨薪。 是的,又快到年底了,民工讨薪这么多年来始终是不变的年终话题。讨薪者被迫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去“创新”另类讨薪方式以争取吸引媒体关注的眼球,从最初的跳楼秀到后来的讨薪新闻发布会、拜河神讨薪等等。但更多的人却没有这样的机敏,他们有的人真的从楼上跳下去了,有的人拿刀捅向了无辜的路人,还有的人劫持了偶遇的女孩,还有的去集体堵路讨薪,以至于“工人讨欠薪引发群体性事件”都成了地方反恐演习的对象——而这一次,讨薪的民工选择了纵火…… 劳动者讨薪维权的一个基本逻辑是:必须把事情闹大,最好吸引媒体关注和政府介入,才能把事情解决。虽然解决欠薪问题每年都会列入地方政府的年底工作事项,但劳动者讨薪维权的渠道其实并不畅通,一方面他们没有代表自身利益的组织可以依赖,另一方面通过法律途径讨薪需要先行支付的讨薪维权成本又过于昂贵,而政府机构的重视和介入也总是跟着媒体报道才姗姗来迟。对讨薪民工而言,他们实际可以选择的讨薪路径其实很少,唯有“别出心裁地闹”,而一旦失去理性加之法律意识淡薄,就可能突破法律正义与社会道德的底线。 面对这起纵火案,也许不应该只是就事论事地处理个案,地方政府部门大有必要扪心自问:对待可能到来的年底讨薪潮,相关部门都准备好了吗?有没有主动出击去解决问题,还是坐等媒体报道或者各类惨剧发生才去“重视”?多少企业可能存在欠薪行为?多少民工可能拿不到工资?投诉举报渠道是否保持畅通并且高效运转?……无论如何,以纵火案开始的潜在年底讨薪潮都值得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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