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没义务为IPO买单
2012-12-03   作者:周科竞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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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报道,808家排队IPO公司成为了股市的堰塞湖,因此新股发行询价制可能会出现变革。本栏的观点是,投资者完全没有义务为IPO买单。
  投资者不欢迎新股是有原因的,一次次新股破发、小非套现的经历,已经让投资者对新股感到恐惧。管理层与其强迫投资者购买新股,还不如想办法让新股更加具有吸引力,只有让投资者的地位不断提高,让投资者对新股能否上市拥有审核权,让投资者能够参与新股定价,才是公平合理的买卖依据。此外,鼓励排队企业借壳上市,也是缓解供求矛盾的一种重要渠道。
  在商场里,消费者和商家的价格谈判和能否成交,应该由买卖双方自己决定,能谈成就谈,谈不成拉倒。如果修改一下游戏规则,规定商家拿出808颗钻戒,由商家组织几个专家,制定一个销售价格,然后消费者必须按照这个价格买走钻戒,是否合理,谁都明白。
  但现在的A股市场,正在不断重复着这样的游戏。谁说有808家公司排队IPO,投资者就必须要买,现在的投资者已经不断用脚投票。新股不断发行,投资者就会抛售老股票,结果股指持续走低。有人说,假如投资者都不买新股,不是新股就发不出去了吗?这话也不全对,就算投资者真能下决心不要新股,但总有“黄牛”愿意或者必须接盘新股,然后再想办法把货转手慢慢卖给中小投资者,这就是承销商的责任,于是新股发行很难失败,投资者最终都要为IPO买单。
  能不能这样,交易所开设一个IPO预备市场,让这808家排队上市公司可以在预备板交易,谁看好哪家公司的未来,就可以在预备板买入股票,一旦成功IPO,这些投资者就要受到小非的约束,如果IPO失败或者迟迟不能实施,那么就要买者自负。这样投资者就能根据这家公司在预备板的走势大概了解上市公司,也能让其业绩接受一定程度的考验,这样可以把一部分公司的业绩变脸转移到IPO之前。而且新股没有了新鲜感,想卖给二级市场投资者,就需要有真才实学,纯靠忽悠就会困难很多。
  此外,既然这么多公司排队IPO,又有那么多ST股票等待退市,不如鼓励排队公司借壳上市,只要将重组环节分为两步,先是ST公司自己申请暂停上市,然后和银行等债权人谈判形成净壳条件,公司承诺重组方接手债务,银行答应不逼公司破产,这是第一步;然后是借壳方向净壳伸出橄榄枝并提交重组方案,有超过3家重组方愿意重组后,由中小投资者投票选择跟谁重组,这样完成借壳上市。这样做可以最大限度避免内幕交易和操纵股价,又能增加拟上市公司IPO之外的上市渠道,还能让投资者免于严重亏损,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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