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体列举了许多洋品牌的双重价格标准,比如星巴克咖啡在国内的售价比国外高出75%,比如同一款进口汽车在中国市场的售价比美、日、欧市场高出两三倍。众多洋品牌在国内的售价远高于国外,消费者当然感到气愤,纷纷认为这是洋品牌歧视中国消费者。 但是,请让我们冷静下来,回归常识:同一种商品,在不同地方售价不同,难道不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吗?比如上海一家工厂生产的某种产品,在北京的售价高于上海,当然是正常的,因为在北京售价中包含着运输成本;再比如,某个企业出于开拓市场的需要,在某地低价出售某种商品,这同样是正常的。实际上,绝大多数商品在不同地方乃至不同商店的售价都会有所差别,都存在双重、多重价格标准,难道这些商家都要挨骂吗? 进一步回归常识:市场经济之下,除了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其他商品的定价权都在商家手里,准确地说是由市场决定的,随行就市,政府部门无权干涉。汽车、星巴克咖啡都是竞争性商品,并且没有构成市场垄断,不管售价如何,卖方与买方都是“愿打愿挨”的关系。 值得一提的是,众多洋品牌在国内的售价远高于国外,固然不能排除他们可能对中国消费者“另眼相看”或采取的营销策略不同,但是,个中最主要的原因恐怕还在于中外税收差异。举例来说,进口汽车在国内的售价畸高,是因为汽车进口到岸综合税率高达47.7%至143.7%,有些汽车进口到中国,在经销商还没有销售之前,其成本已经翻了一番以上。其他进口商品也大致如此,据商务部调查显示,进口手表、箱包、服装、酒类、电子产品的国内外差价都很明显,这种双重价格标准主要是过高的税收造成的,而近年来国人蜂拥到海外购物,一位女游客到美国旅游甚至一次性买够了五年的生活用品,用集装箱运回国内。个中缘由恐怕正是在此。所以,面对价格“中西有别”,消费者也别把怨气都撒到洋品牌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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