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午餐项目从最初广受赞扬到如今四面楚歌的转变,生动的演示了,不恰当的介入,会如何毁掉一项善良美好的事业。 在极度贫困的地区,由于父母普遍外出打工,这样的流浪是很可能发生的,流浪不仅给儿童本身带来痛苦和危险,也是在培养未来的反社会者和犯罪者,所以果若有慈善组织能实现这一想法,那将是功德无量的。 但这事不能让政府来做,因为政府不是慈善组织,不具备适合于慈善事业的制度基础、组织条件和激励结构,更不具备从事慈善活动的伦理资格,因为它所拥有的钱和其它资源都不是自愿捐献的,而是凭借国家权力向纳税人征收得来的,因而政府的介入让自愿捐助变成了强制再分配,丧失了慈善的根本特性,也剥夺了捐助者和受助者本可从中获得的价值满足和道德慰藉。 从效率上看,政府也完全不适合承担这项任务,向上千万贫困学生提供午餐是一项极为庞大复杂而且充满了风险的活动,涉及到饮食习惯、民族和宗教习俗、贫困程度和营养缺乏特征、供应条件、食品安全隐患等等,而所有这些因素在每个地区都大为不同,民间慈善组织会派出大量志愿者现场考察,听取受助者的需求,并在自己的预算约束内选择最适合的方案,事后他们还要向捐款人报告资助效果。 但由中央政府统一拨款经由国有教育行政体系分配落实的方式就完全不同了,缺乏一个现场体验、需求表达和方案对比权衡的过程,也很难顾及上述种种差异,只能用一些武断草率的简单做法;这个组织体系是为其他职能而设计的,无论组织和成员个人都没有理由拥有慈善动机,只是被赋予了一个额外任务,而对其执行结果的唯一约束标准就是有没有把上面拨下来的钱花了出去,并且有合格的供货合同和报销凭证。 如此得到的结果就难免是物非所值并埋下安全隐患,据报道,凤凰县的学生午餐供货合同上除了价格居然没有对食品规格和分量的任何描述,这看起来很荒唐,但仔细想想,假如教育局真要仔细规定午餐的规格和分量,他有什么标准可以依据?他有能力对各相关因素做出充分考虑吗?能够为其中隐藏的风险而承担责任吗? 当然,设计一份恰当的学生午餐,并找到可靠的供应商,对慈善组织也很不容易,但好在民间慈善组织有很多,其活动是分散和多样化的,假如制度和政策足够开放,慈善产业也将是一个高度竞争性的市场,各组织会探索尝试不同的方案,其成效会得到公众和媒体的评价,效果卓著者会得到更多资助,会被其他组织仿效,和其他产业一样,市场机制将成为大范围搜索和筛选最优方案的途径。 比起公务员考试,慈善事业的志愿性质显然更可能筛选出那些拥有慈善动机的人,而且长期从事慈善活动的志愿者群体会形成自己的职业伦理和专业价值观,交流和积累专业经验,这些宝贵资源是那些被动的接受了一项额外任务的行政机构所不可能拥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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