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报告提出,到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这个提法普遍被诠释为中国式“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值得留意的是报告强调的是两个指标的倍增,分别为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经过计算,统计学意义上若要实现一个数字的10年翻番,只须把年增长率保持在7.2%的速度即可达到。
GDP总量来看,翻番要求的速度和以往30年间中国经济已经创造的高增长纪录相比并不算高。按照每十年或五年的不变价格计算,1980年到2010年30年间,中国GDP平均增速接近10%。每个十年的增速都远高于7.2%。和以往这些骄人的增长纪录相比,7.2%的增速似乎并不算高!甚至有人算过,考虑过去两年的增长,余下的八年只要保持6.9%的增速,总量即可翻番。
然而若就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尤其是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来看,10年平均达到7.2%的速度并非易事。以往情况是,若剔除通胀因素,大多数年份这两个指标的增速都低于GDP增速,相当年份的增速低于7%。30年的平均增速也只有约7.7%和7.3%。略高于十年翻番需要的增速。其中,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忽高忽低,多数年份低于7%。即便在上个十年(2000年至2010年)农村收入破多年记录的增长期,一半年份(5年)的增速也低于7%,最低仅为4.2%。这意味着,要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和GDP的同步翻番有一定难度,其中实现农村居民实际收入的翻番比城市难度要大。
不仅如此,若考虑到目前及下一步中国经济发展面临的诸多约束条件,则其难度更大。其中,有三个约束条件首当其冲:
第一,涉及增长动力转换问题,即须告别粗放扩张路子,走集约型发展道路。这就要求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上动真格,而考虑到翻番这个硬约束条件,难度自然要加码。原因在于,转变增长方式喊了多年,迄今进展不大。
第二,“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实际涉及公平与效率兼顾的世界性难题。客观讲,以往发展强调效率有余,兼顾公平不足。有些地区经济总量和财政收入的增长远高于当地百姓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沿海有地区在汇报时说,过去10年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了10倍,财政收入增长了21倍,而城乡居民收入只增长了2.5倍。这种倾向并非特例,实际上在那类政府主宰型区域经济带有一定的普遍性。按照“同步增长”和大众分享发展成果的思路,此类发展模式将难以为继。
第三,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关系的调整。中国经济发展必须面对一个无情约束条件,即“资源约束抽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等,意味着以往那种依赖“廉价环境”的发展路子已经走入绝境,必须立马停止。
客观讲,三个约束条件均没有多少弹性,都是必须立马要面对的。这些正在抽紧的“一级约束条件”,可视为中国实现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必须跨越的“三道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