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调查发现,河北多个县出现了补交税和提前收税等征收“过头税”现象。诸多中小企业主被约谈。据称献县国税局已连续5年没完成任务了,不过今年的税收任务增加了5500万。(11月28日《新京报》) 地方收取“过头税”的问题,今年已多次见诸舆论。早在今年6月,国家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就在多个场合申明了严禁收取“过头税”的立场。显然,就目前而言,这些禁令在有些地方未收到应有的治效。在以往,收取“过头税”往往被认为是为了服务于地方官员的政绩,但在财政增长仍然吃紧,禁令密集而“过头税”现象却有增无减的情况下,寻找“过头税”的发生根源,不能脱离对地方经济发展实情的关注。 的确,在当下的财税和预算体制之下,税收收入下降,会间接影响到一个地方的财政预算,这也被官员视为个人政绩。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除却官员的政绩考量,财税收入减少将直接给地方治理和经济发展带来多重影响。毕竟,公共服务的开支,结构性减税任务,财政收入一减少,这些都会产生连带反映。这些客观压力,应该被承认。 所以,面对“过头税”的卷土重来,一方面要予以严厉禁止,但另一方面,由“过头税”征收所反映的地方经济增长实情和地方财力的真实状况,以及宏观调控政策的执行情况,也应该得到重新审视。其实,面对稳增长压力,国家宏观层面已经自行调低了GDP的增长速度,如今年的GDP增长速度就被调低为7.5%。这说明,国家在宏观层面上已经在正视经济增长放缓的现实。但是,这种自行调低增长目标的做法,是否传递到了地方,却仍要打上疑问号。 以河北献县为例,该县国税局已经连续5年未完成税收任务,然而,今年的税收任务却增加了5500万,当地政府对于这种增加也持迟疑态度。这或多或少说明,中央政府的GDP减速指令在一些地区并未能很好被执行。而即便在经济形势不佳的情况下,财税增收机器却未能调低马达,仍层层加码,在中央调控与地方执行上制造了一种断裂局面。这是否说明,在应对稳增长上,地方政府仍要主要依靠以自我投资为主导的增长模式?这种背景下,经济结构调整和结构性减税的宏观调控措施,又能得到怎样的落实,确实值得反思。 因而,“过头税”现象不能被简单理解为政绩冲动的产物。它是过往粗放型增长模式的一种真实反馈,即离开高增长的财政收入,地方发展就会陷入“黔驴技穷”的窘境,从而不惜以违法和牺牲地方长远发展权益的方式来换取暂时性的“舒坦”。面对这种情况,在稳增长的应对上,中央仍需加大对于GDP减速指令的执行情况的监督,并加强对各地真实财政增长和债务管理状况的摸底,只有掌握了现在各地所面临的真实财政困难,经济政策的制定才能有更为清晰和针对性的参照。否则,一些只着眼于宏观正确,而未能把握地方实际的经济政策,难免遭遇落地难。 总而言之,“过头税”现象其实是经济增速放缓下,地方经济发展的一些长期性症结的一个集中展示。政府与市场的暧昧关系,传统发展模式和财税体制的弊端,以及政策的执行问题,都在此得到反映。所以,要从根本上消除“过头税”的生成土壤,仍要从这些方面入手,一一扫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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