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产品”概念首次出现于政府文件是在2011年《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是推进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十八大报告中再次提出“生态产品”概念。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物质产品和文化产品短缺的时代已经结束,生态产品短缺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有效增加生态产品供给,离不开市场机制的推动。 “生态产品”是一个新兴概念,基于不同视角有着不同理解。笔者认为,其含义具有狭义和广义之分。从狭义上讲,生态产品是指维系生态安全、保障生态调节功能、提供良好人居环境,包括清新的空气、清洁的水源、生长的森林、适宜的气候等看似与人类劳动没有直接关系的自然产品。从广义上而言,除前述自然产品外,还包括通过清洁生产、末端处理、循环利用、降耗减排等途径,减少对矿物、能源、水及其它生态资源的耗费,而生产出来的物质产品,譬如有机食品、绿色农产品、生态工业品等。 相对应于生态产品的狭义和广义之分,生态产品的生产活动也存在两种基本形式,即专业生态生产和物质生产生态化。专业生态生产是人类调动社会物质资源,协助、推动生态系统恢复和增强生态生产能力,增加生态产品产出,以促进生态恢复、增殖生态资源、改善生态环境、维持生态平衡的专业性社会生产活动。物质生产生态化就是在物质产品生产过程中,自觉利用生态规律,遵循生态原则,尽量采用生态方法,降低物质生产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冲击,维持甚至促进生态平衡。 在工业文明社会中,人们更加看重经济效益,而忽视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生态产品生产活动需要投入人力和其它物质资源,但产出的是生态产品,不能用来更替生产使用的物质资源、补偿生产消耗的财富价值。就独立的、单次的、甚至较少次数的生态产品生产过程而言,直接产生的经济效益显然为负。同时,生态效益具有很强的外溢性,它所带来的私人收益远小于社会收益,而成本却需要独自承担,因而长期以来生态产品生产活动难以获取立足之地。因此,生态产品具有显著的公共产品性质,其价值很难通过市场交换来实现,只有借助政府“看得见的手”才能得到必要的补偿。在专业生态生产方面尤为明显,其产出主要是生态产品,物质产品作为副产品不足以补偿生产消耗,因此只能依靠政府的生态补偿机制。 物质生产生态化是目前世界各国力图扭转生态恶化趋势、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措施,对缓解日益严峻的环境资源危机发挥了很好的作用。这是因为人们将生态理念融入到物质生产过程中,所生产的生态产品的功能或效用可以直接满足人们的生产、生活消费需求,是可以用于交换的商品。随着人们绿色消费、环保意识的提高,生态化生产的物质产品具有很大的消费市场,市场供求关系形成价格,通过市场交换可以有效进行价值补偿。在政府引导和市场激励下,物质生产生态化正被广泛推广。 但是,工业文明社会毕竟是典型的“经济本位”社会,在这个社会体系中,利润最大化是人们从事经济活动乃至其它社会活动的基本准则,导致不惜牺牲生态环境、片面谋求经济效益、追逐财富增长现象愈演愈烈,生态产品生产活动不被认识、不被认同的现象大有存在,生态产品当然也不可能完全得到社会承认。目前工业文明正在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给传统工业文明注入了可持续发展的新鲜血液,经济活动生态化逐步形成潮流,但也只是在谋求最终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关注和维持生态平衡。人们的思维模式、社会的评价机制依然是以经济效益和财富增长为中心,生态平衡、环境效益是实现经济效益和财富增长的手段,生态产品仍然处在边缘位置,生态产品的交换还缺乏像商品交换那样的平台和规则。 从当前来看,政府应以社会规范和政府导向的形式,强制和引导社会资源、生态资源流向生态产品生产,确保各类资源的必要配置,鼓励企事业单位及其它社会组织支持和参与生态产品生产活动,扶持技术进步,逐步提高生态产品生产在整个社会生产中的比重。根据卡尔多-希克斯改进原理,生态效益外溢的受益者,应当在由此增加的收益中拿出一部分对生态产品生产者进行补偿,但这有赖于政府的强力推进。 市场机制在推动生态产品生产方面也大有可为,物质生产生态化已经有了比较好的市场基础,专业生态生产也不是无路可走,并且已经有了一些可行的途径。譬如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方面,CDM机制已经发挥显著作用,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也在加紧建立。生态产品成为商品进行交易的关键在于,科学合理地确定计量其价值或价格的方法,可以类似于CDM机制,将专业生态生产的一定量生态产品折算为能够减排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折算为能够稀释的COD等等,作为确定生态产品价值或价格的基本依据。这样就可以设计一套完善的市场机制,开展生态产品交易,甚至逐步替代目前普遍实行的生态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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