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蛋糕:超越“逼宫式分成”
2012-11-27   作者:祝乃娟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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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5日,华谊兄弟与万达、新影联、上海联合等全国30条主力院线达成梯级分账协议。比如,电影《一九四二》分账比例将按照3亿票房之内发行方43%与院线57%计算,超过3亿元票房部分将按照45%比55%进行,超过8亿元票房按照47%比53%进行。
  在中国现行的票价分成比例中,5%需要上缴国家电影专项资金,这项基金主要用于国产主旋律电影的拍摄;其次,需要缴纳3.3%的营业税。剩下的则由发行方(43%)、院线(7%)以及影院(50%)分成。为了扶持国产影片的制作,2009年12月底广电总局发布的《关于调整国产片分帐比例的指导性意见》指出,制片、发行方的分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3%,其中影院原则上不超过50%。
  1996年确立的5%的电影基金,其初衷是良善的,试图为经济不发达地区提供一种准公共品(影院与电影),并鼓励主旋律电影的创作,以满足不同层次的电影需求。当时,不仅是农村地区需要国家通过资金支持来建设电影院等播放设施,而且一些城市的电影院,民资也还未普遍进入。但现在的情况已经明显变化,国家财政增长很快,资本也大量涌入电影领域。此次“逼宫”事件后,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连发包括《关于对国产高新技术格式影片创作生产进行补贴的通知》在内的四项新政,对制片发行方与院线影院方都实施补贴。按照新政规定,将影院全年国产片票房达到票房总收入分为50%以上、45%-50%及不到45%三个档次,分别返还100%、80%和50%已上缴专项资金。
  普遍认为发行方这次“逼宫”已经取得成功,发行方成功地实现了阶梯分成,与美国好莱坞的分成模式形成了接轨。坦白说,如果各方只是纠结于怎么分成,那么谁也不会真正对中国电影事业的繁荣负起责任。发行方一直抱怨的是分成比例低,税费以及审查制度严格,但是,他们也应该认真考虑自己存在的问题,比如他们对于影院收入的过度依赖,国产电影发行方还需在音像、网络、在线点播、电视台等方面做好拓展。另外,电影品质无论在任何时候都是赢利的支柱,尽管审查制度的改善还需时日,但是这并不妨碍制作方拍出更多优质的作品,与中国动辄几千万、几个亿的大投资来说,伊朗电影《一次别离》是个典型的小成本电影,伊朗的电影审查制度同样很严格,但它依然可以获得多项奥斯卡奖。
  影院也抱怨,自己虽然分成比例看着爽,但实际上要给发展商分成,要缴纳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这些成本都不小。据相关数字,国外影院的卖品收入能达到总收入的30%以上,而目前国内一些大影院的卖品收入停留在10%左右。影院不断提升管理,做好衍生品销售与广告等方面也将是趋势。最终,一个良性繁荣的电影市场,其支柱是出品优质的电影,这需要分工成熟化,影视公司更多是一个投资者和销售者的角色,影院以提升自己管理与服务水平来降低自己的成本。它们双方有一个博弈的平台,尽量由双方进行议价,发挥市场的力量。而至于相关政策,最需要做的就是为其不断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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