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从根源上解决股市制度性缺失问题了
2012-11-27   作者:左晓蕾(银河证券首席总裁顾问)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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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晓蕾

  多年以来,市场始终存在几种产生误导的思维方式。比如,认为制度建设是长期问题,而长期问题被理解为以后再设法解决。其实,长期问题的意思是解决这样的问题需要过程,但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必须现在开始才有可能一步一步完成这个过程。如果现在不做,这些制度永远都不会完善,问题也永远都不会解决。
  近日沪指盘中跌破2000点,各种观点纷至沓来。在宏观经济数据释放了积极的信号,中国经济基本面已企稳,实现经济增长目标已无悬念的形势下,沪深股市仍然跌跌不休,显然太不合常理。笔者的观点是,不理性的下跌与市场充满投机行为相关,而投机变成常态和主流行为,且完全不见改变迹象,就很有必要追究其根本原因了。投机行为的常态化,归根结底是制度长期缺失或执行不到位。
  是时候从根源上解决这些制度性问题了,再要回避根本问题,可能会断送资本市场发展前景。
  首先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是上市公司不分红。资本市场一直是被定位为长期融资和投资市场。背后的道理是,银行存款一般都是短期的,短存长贷是间接融资期限错配的最大风险。对于有成长性需要扩张的企业的长期融资,需要资本市场通过中介公司,通过信息披露来对称信息,找到有闲置资金并对企业未来成长性带来的回报有信心的投资者,这才形成长期直接投融资市场。这里的关键是,上市公司成长性带来高于银行存款利率的投资回报,投资者对长期回报的预期大于无回报的风险预期,市场信息披露体制相对完善且透明度较高。如果做不到这三点,就意味着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基础不再存在,投资者为了收回成本赚取利润,只得转向短期炒作价格波动套利的投机。
  第二个不能回避的问题是不退市。沪深股市最活跃的投机集中在ST类公司。这类公司的相关指标已达到退市要求,但因为一直没有严格按退市规则执行退市制度,ST股票五花八门的重组概念便由此成了最有“投机价值”的活动,也成为资本市场劣币驱良币的经典大戏。如果长期不能严格实施退市制度,上市公司只生不死,会使投资人完全丧失风险意识,加剧对ST股票的投机活动也是必然的。
  第三个不能回避的,是IPO定价引发炒新股的投机行为。为什么新股不论市盈率定价多少倍,挂牌上市仍然可以成倍地被推高?表面看,是因为炒新股屡屡获利鼓励了投机行为达到完全无风险观念的地步,实际上,IPO简单按市盈率倍数定价,却从不详细披露定价背后的计算过程,掩盖了炒新股的巨大风险。笔者在2007年曾对某公司的股价做过计算,该公司每股盈利0.21元,按30%的年收益率计,需要27年才能达到当时的价格。但基于该公司当时和未来的经营状况,连续27年达到年30%的增长根本不可能,所以该公司当时的股价泡沫成分很高,按照市场价持有该公司的股票风险很大。所以,笔者坚持认为,IPO定价一定要公开定价时对股市未来每年现金流的估算水平,现金流的估算必须给出与公司经营情况是否匹配的根据,让公众充分了解定价的合理性。公司上市三年业绩变脸,如果给出十年高增长的现金流,还会有说服力吗?如果定价过程有不实之词或做假账,应严惩不贷。这个过程是投资者教育的过程,也是真正落实投资者知情权的过程。如果IPO定价严格了这个程序,才能对继续投机新股的行为说风险自负,相信这对新股投机有较明显的遏制作用。
  第四个不能回避的问题,是创业板高管的急于套现。原本,公司上市是成长性的开始,但高管们的匆忙套现,却使公司上市成为成长性的终结。对于参与创业板新股投资的机构和个人来说,还能对未来有什么期许?
  第五个不能回避的问题,是短期的市场股评式分析引导了羊群效应。常见的股评分析有两个特点,一是单边放大信息,特别是宏观基本面和政策面的数据,涨时放大利好信息,跌时放大利空信息,助涨助跌。二是围绕K线预测短线行情。实际上,根据K线图背后的理论假设是不能用来预测的。这种短线和顺应波动的分析方式,迎合了投机需求,对资本市场近期的下跌产生较大影响。这种扭曲信息弱化市场有效性的分析方式是不合规的。
  多年以来,市场始终存在几种产生误导的思维方式。比如,认为这些都是长期问题,而长期问题被理解为以后再设法解决。其实,长期问题的意思是解决这样的问题需要过程,但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必须现在开始才有可能一步一步完成这个过程。如果现在不做,这些制度永远都不会完善,问题也永远都不会解决。又如,认为这些制度的完善和执行不容易,严格执行会触犯一些方面的利益,所以怀着不搬掉石头也能绕道前行的侥幸心理。事实上这些拦路的石头是绕不过去的,只要水流过那里,都会产生陷阱变成危险的百慕大。还有,不排除也存在认定资本市场就是投机性市场的观点。有资本市场,就有投机行为,但决不能允许投机行为无序泛滥破坏三公基本原则。如果这些错误的思维方式得不到纠正,股市制度性的建设不能得到有效完善,投机就将成为资本市场的主导活动。
  最近市场“创新”很活跃。笔者以为,这些金融产品不能完全算作“创新”。金融产品的作用之一是“活跃市场”。当前推出这类金融产品,只会加大投机。另外,有些产品的推出可能会抵消一些新监管规则的作用,从而加大未来市场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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