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收入根本无法堵住土地收入下滑造成的缺口,至少在现在看来,是这样的。可即便如此,每当传出房产税扩大之时,人们总是会冠以填补土地收入缺口、抑制房价上涨的愿景。 上海市税务局日前公布了全市应缴纳房产税的住房最新统计数据。截至目前,上海共认定约5万套住房需要缴纳房产税,其中去年认定2万余套,今年约3万套,其中90%适用0.4%的税率。 来自上海市财政局的数据显示,2011年上海市地方财政收入3429.8亿元,其中房产税达22.1亿元,而土地收入,则是占据了财政收入的43.5%。今年上半年不景气的土地市场,使得上海土地收入仅为去年同期的四成,虽然下半年土地市场回暖,但房地产企业在一线城市的出手颇为谨慎。 假若按2011年房产税征收金额近算,今年的房产税收入大约在60亿元以内。虽然同比增幅明显,但土地出让金下滑带来的财政上的“捉襟见肘”,是房产税收入无力扭转的。 其实,从试点了近两年的重庆与上海房产税征收来看,试点的房产税力度并没有起到影响房地产市场的预期目的,征税额及范围并没有大到调节刚需的目的,房产税的影响在试点范围内更多体现在心理影响上。 这份影响,悉数反映在租户和购房者的恐慌中。新增的持有成本,或是平日零散的分摊在房租中,或是最终一并由购房者负担了。而原本想要抑制的住宅持有者,并没有受到过多的影响。 而房价上涨的脚步,亦未曾因房产税而有所停歇。以重庆为例,2012年房产税缴纳的应税单价,由2011年的9941元/㎡提高至12152元/㎡。 假若跳出房地产调控的思维来看待房产税扩大,便会发觉,对房产税的指责皆因过分不合理的期待。房产税虽然推出在房地产调控加强的年份,但并不全是因为调控,房产税作为一种长效的经济手段,可在行政手段退出后,稳定市场。 我国现行的房地产税收可大致分为流转税和保有税两种。流转税主要在商品的流通环节征税,受商品房交易额的影响较大,如契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所得税等;而保有税的征税对象主要为国有土地、自有房屋等资产的存量,受该类资产现有价值影响较大,如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主要受商业和办公楼等经营性物业保有量和租金变化的影响。不同类型的税收,对房地产调控的反应也有较大的差异。 房产税的目的并不是单纯为了打压房价,实质上是以房产保有环节征税形成规范的经济调节杠杆,包括对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合理激励,以及在配套改革中改变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