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销我国市场数十年的“美国大杏仁”原来一直在“挂羊头卖狗肉”。
据报道,“美国大杏仁”实为扁桃仁,与杏仁攀不上任何关系。而在名称对错背后,除了消费者知情权被漠视,还有国内杏仁产业被挤压、由兴转衰的现状。然而,可推动“美国大杏仁”更名的相关标准,却因为进口商、有关商会的反对一直不能出台。(11月20日
《京华时报》) 扁桃仁“挂羊头卖狗肉”的祸害已显露无遗。首先,它损害了消费者知情权。所谓“美国大杏仁”,虽也有较高营养价值,但健康、药理功能和杏仁截然不同。如果消费者希望通过食用“美国大杏仁”来达到杏仁之效——润肺止咳平喘,那就错得远了。这种“货不对板”,明显违背了《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销售者不得以假充真和消费者知情权的规定。其次,它扰乱了市场竞争业态。使包括知名生产厂家在内的国内杏仁产业由兴转衰,其影响波及杏树种植户利益,甚至因连锁反应而破坏种植地生态。 与“美国大杏仁”之弊害形成强烈反差的是其一直稳坐泰山,以“行不更名坐不改姓”的姿态旺销并欺骗消费者数十载。原因何在?吊诡的是,更名工作一直遭到“美国大杏仁”进口商竭力反对,而其中90%以上的进口商都是土畜商会树坚果行业协会的会员企业。外人很难窥清有关商会、协会在阻滞标准出台中究竟发挥了多大能量,但这些机构客观上在保护“美国大杏仁”继续欺诈并破坏公平竞争,却是不争的事实。说这些机构与“美国大杏仁”进口商已经形成了一个既得利益格局,毫不为过。 “美国大杏仁”更名,需要尽快出台标准,需要工商等部门强制进口商接受相关标准,并落实强制下架等规定,需要行政管理部门和司法机关撑腰,通过落实赔付、惩治不正当竞争等途径维护好消费者和行业竞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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