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如果把已进城的20%农民的住房、社保、教育等问题解决了,而后再让另外20%的农民进城,解决好他们的市民化问题,中国就可以进入发达国家行列。
目前统计的50%城镇化是半截子的城镇化,有20%的人口并没有城市户籍,享受不到城市的教育、医疗、社保、住房服务。差距有多大?据全国人大教科文卫专委会委员马力测算,我国农村和城市福利待遇人均相差33万元,一般大城市福利50万元以上,中小城市为十几万元。正是这20%已进城农民工很难享受到这些待遇,目前的城镇化只能算是不完全的城镇化。
中国社科院发布的蓝皮书指出,今后20年内,中国将有近5亿农民需要实现市民化,人均市民化成本为10万元,为此至少需40万亿至50万亿元的成本,其实也是更多的增长机会,也是增长内需。户籍制度的背后反映的是城乡差距与地区差距、工农差距,如果这些差距缩小了,解决好他们的低保、住房、教育等问题,其实是可以带来新的增长机遇。
另外,与其他同类国家相比,我国整体的城市人口明显偏低。通过放开户籍大力发展中小城镇,一方面可提高我国的城市化水平,把农村人口转移出来;另外一方面也可通过城镇的发展,带动农村的发展,以此来缩减城乡差距。
充分发掘这两个20%的潜力,有两项政策必须出台:其一是房产税政策,其二是土地激励政策。
以住房为例,目前农民工在城市买不起房子,多人挤在一起,而他们老家是“空心村”,这是资源的极大浪费。如果这20%的农民工能够在城市买得起房子,他们老家的房子与村庄则可置换出来。如果目前在城镇打工的2.6亿农民工,平均2.6人一套房子,则需要1亿套房子,如果能够50万一套,就是50万亿的增长潜力。而相关的公共服务需求则会更大。这些房地产业的需求会带来很大的增长机会。
但是目前的征地政策及土地财政,会扼杀这种机会。因为他们把房价炒得太高,让真正需要房子的人买不起房,而投机者则大发横财。解决的方法应该如美国那样,尽快出台房产税。一定要用市场机制让普通百姓用自己3至5年的年收入能够买得起房。如果买不起房,城镇化则是一句空话。
户籍制度、土地制度改革要联动。土地不能转变为财富,是户籍制度改革与城乡一体化的阻碍之一。在目前体制下,农民工输入省份没有动力保障农民工的福利。从国家层面上来看也应该出台相关的激励政策,什么政策激励最有效?建设用地指标是一个好工具。因为要想解决新移民的定居问题,必须要发展小城镇与中小城市,需要扩建建设占有耕地。目前土地管理部门一直在执行“占补平衡”政策,其实这个“占补平衡”政策也可以移植到吸收外省新移民政策上。我国有1亿多的跨省新生代农民工,他们在家乡都有承包地与宅基地,如果能够在打工地落户定居,到一定时候,他们就自动会把家乡的承包地给转让出去。从整个国家来讲,等于节约了土地,耕地并没有因此而减少,长远看应该是增加的,因为人口在城镇居住所占用的耕地远比在农村居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