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凭啥搞“双重标准”
2012-11-20   作者:吴睿鸫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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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工商局日前首次对外披露了耐克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并针对该企业的“双重标准”开出了首张罚单。据了解,耐克公司一款国内售价高达1299元的高端篮球鞋,主要卖点之一是足跟和前掌的双气垫,要比国外同类产品高出500多元,然而中国消费者买到手的却是只有一个气垫的产品。
  尽管在立案后,耐克公司低下了高昂的头颅,立即刊登声明,说明中国的产品只有一个气垫,并爽快地答应为已购买的消费者退货,但考虑到耐克公司奉行双重标准侵害中国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北京市工商局决定对耐克公司处以487万元的罚款。这张罚单不仅是我国打向跨国公司双重标准的“第一枪”,也让国内消费者从心底感到扬眉吐气,不再受双重标准之害。
  近年来,雀巢、杜邦、宝洁、联合利华、百胜、亨氏等跨国公司在对我国销售的食品和生活用品上轮番实施双重标准,好的产品卖给其他国家,质量差的次品甚至带毒的产品倾销到中国,把中国当作一个推销二流产品及服务的市场。此外,在纳税、环境保障以及用工等方面,一些跨国企业也不老实,更是“内外有别”。他们在母国照章纳税,不敢偷税,遵守法纪,从不敢越雷池一步。但一旦踏上中国的地盘,好像变成了十足的恶魔,恣意偷税逃税,随意污染大江大河,处处侵害用工者权利。
  双重标准问题的出现,一方面是由于国人对外企特别是对500强企业过度信任和盲目崇拜,使其产生高人一等的感觉。比如,一些地方政府为吸引跨国公司的投资,不断出台超国民待遇政策,惯坏了这些企业。与此同时,地方政府的一味袒护,也为跨国公司提供了实行双重标准的宽松氛围。
  另一方面,公权力的孱弱,也就是监管部门的疲软,也使一些实施双重标准的跨国公司有恃无恐。以去年丰田召回事件为例,丰田在美国市场又道歉又赔偿,但在我国市场上不仅召回数量很少而且只道歉不赔偿。据相关统计,从2009年至2010年,丰田全球千万辆汽车召回期间,中国仅有80多万辆位列其中。然而,面对这种情况,及时站出来的国内监管部门,仅有浙江省工商局一家在唱黑脸,演独角戏。
  显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仅靠企业自身的操守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必须首先让政府公权力强悍起来,一视同仁地对跨国公司及外商企业实施铁腕监管,迫使这些企业尊重中国消费者的各种合法权益,遵守中国的各项法律法规。否则,即便在国际上声名卓著的跨国500强企业,也会见利忘义,自甘堕落,推出各式各样的双重标准,来损害国人的切身利益。
  北京市工商监管部门这次行动为打击跨国企业对中国消费者的双重标准歧视开了好头,人们希望这样的第一次在今后成为一种惯例,一直坚持下去,使跨国公司不敢再搞双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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