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香港地区楼市狠政,颇引关注。新政核心内容只有一条:加税。而且是在交易环节加狠税。作为市场化程度很高的房地产市场,香港楼市走过了几十年的起起伏伏,当局在治理楼市泡沫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值得我们剖析。
从背景分析,全球范围的宽松化货币政策,令流动性正向全球蔓延,近段海外热钱积聚香港,对资产价格形成很大的上涨压力。正如香港财政司司长曾俊华本月26日在记者会上表示,在流动资金过剩、利率超低的支持下,香港住宅价格在头9个月上升约两成,因此需推出新的措施。
香港决定于27日开始,所有非香港永久居民、所有香港和外地注册的公司购买香港住宅时,除缴付一般印花税,还需要缴付15%的“买家印花税”。显而易见,这是针对外来购房需求的政策,而且力度很大。此外,这次还将另一税种——额外印花税的税负提高了5个百分点。这一税种是2010年11月推出的。这次增加税率后,情况是这样的:买家在半年内转售房屋,税率为20%,半年至一年之间转售则为15%,一年至三年之间转售则为10%。
不计其他税种,仅二者相加,税率最高已达35%。这在全球范围内,都可称得上最高了。那么,历史上有没有比香港地区更疯狂的?韩国!为抑制房价持续上涨,韩国于2005年对拥有两套以上住宅的家庭,征收转让所得税9%至36%;2006年提高到50%;2007年起,改为对出售第二套房产的卖主征收50%的资本收益税,对拥有第三套住房的卖主征收60%的资本收益税。2006年调低房地产所有税(即物业税)起征点,还计划将1%~3%的税率进一步提高。
税收调控手段效果如何?韩国曾被人耻笑,越加税房价越上涨,2004-2006年,首尔房价上涨24%(其实与同期的美国和中国比,不算离谱)。韩国国土研究院在2006年1月发表报告指出:“由于实施强有力的房地产政策,今年房地产价格将出现持续稳定局面,并预言2006年全国房价和首尔公寓价将分别下降1%和2%左右。”但没想到,政府这一系列房价打压措施却没达到预期效果。2006年上半年房价上涨反而越发迅猛。不过,一系列加税动作,加上增加房屋供应,2007年终于见效,房价平稳下来,实现了“软着陆”,比美国房价泡沫破灭并引爆次贷危机,强多了。
同样,再观香港。2010年11月推出额外印花税后,并没有如官员、学者、专家所预测的那样:投资投机者跑光,房价止涨。其后房价总体仍呈上涨态势,并且再次赶超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前的历史高点。由此可见,税收政策见效需要一个过程。尤其是当人们预期房价还将上涨时,增加的税负,很容易被转嫁到卖方头上。在这一点上,2005-2010年,内地楼市也曾吃过类似苦头。
然而,我们却不能据此否认税收手段对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重要作用。房地产调控可分为三种手段: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经济手段主要包括信贷政策和税收政策,其优点是对市场机制伤害小,不足是见效慢。行政手段主要包括干预需求和供应,比如当前内地实行限购和限贷政策,优点是见效快,缺点是损害市场机制。法律手段主要是通过立法来规范市场,尤其是保证住宅供应,重中之重是维护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权利。
值得关注的是,10月12日-1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中南海召开经济形势座谈会时表示:房地产调控初见成效,但依然不稳定,必须坚持调控政策不动摇。今天的调控,包括房地产业的科学规划、规范市场秩序、使价格合理回归,都是为了促进房地产业的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调控手段,从长期讲还需要逐步完善,更加注重市场和法制手段。
这充分说明一点:迫于房价连年上涨的压力,2010年以来我国比较强调使用行政干预手段,但这绝非长久之计。正如温总理所言,注重市场(相当于经济手段)和法制手段,才是维护我国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期之策。重税之下,27日以来香港楼市出现“速冻”,虽然还需在长时间内观察新政效果,但在缺少足够的投资投机需求下,香港房价已不可能持续大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