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款耐克篮球鞋,不仅价格高出国外500多元,而且在国外销售的双气垫到国内变成了单气垫。耐克体育公司为了自己的“双重标准”交了487万元的罚款。24日,北京市工商局首次对外披露了耐克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这也是工商部门针对企业“双重标准”开出的首张罚单。(10月25日《京华时报》) 耐克被重罚,一点都不冤。同样一款鞋,卖给中国大陆的消费者,价格不仅比在美国高,而且还由双气垫变为单气垫,更可笑的是,其在中国大陆的广告宣传语与在美国一致,同样以双气垫为卖点。如此行为已经涉嫌欺骗中国消费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工商部门对其罚款,有理有据。 尽管耐克公司在工商局立案后立即刊登声明,说明中国的产品只有一个气垫并答应为已购买的消费者退货,但这显然还不够,因其并未赔偿消费者的损失。如今,耐克公司已被重罚,据称,这是工商部门针对企业“双重标准”开出的首张罚单,既谓首张罚单,可以说此举具有标本意义,这是耐克公司的教训,也为其他类似企业敲响了警钟。 在华搞双重标准的洋企业并非少数。偏偏把末流产品销往中国大陆,这种傲慢与偏见究竟源于何种奇诡的动机?难道中国消费者不配享受一流产品,或者即便把末流产品卖给中国消费者,我们也毫无察觉,即便发现了也能忍气吞声? 说到底,洋企业在华搞双重标准,是对中国消费者的极度歧视,伤害了中国消费者的权益,也是对中国法律的蔑视。还应该看到,不少洋企业一再搞双重标准,也与其违法成本过低,甚至零风险有关,工商部门针对耐克搞“双重标准”开出首张罚单,就足以说明在这之前,搞双重标准的企业并未付出代价,更遑论付出应该付出的沉重代价。 此外,洋企业的傲慢也与一些消费者过于崇拜洋货有关,总以为洋货就是质量的代名词,价格高一点但质量有保证,穿着有品位,走路很拉风。这种迷恋,也客观上纵容了洋企业的狂妄心理。 一个遵纪守法、有行业底线的企业,起码应该做到一视同仁,不会因为产品销往发展中国家或其他群体,就可以降低质量要求,也不能因为销往发达国家或者供本国消费者所用,就严标准、高要求。人为地把消费者分为几个等次,看起来是经商的技巧,实际上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一旦行径被暴露,就可能被消费者抛弃,付出代价。 遗憾的是,不独一些洋企业善于搞双重标准,我国的一些企业也学会搞双重标准,比如食品。 去年12月,国新办发布的《中国的对外贸易》白皮书显示,我国出口商品质量总体上不断提高,2010年出口美国的食品为12.7万批,合格率99.53%,出口欧盟的食品13.8万批,合格率99.78%。我国出口欧美的食品合格率接近100%,挺耐人寻味!出口食品的合格率如此之高,令人叹为观止,但为何销给本国国民的食品频现安全问题? “耐克公司在产品上搞"双重标准",区别对待中国和国外消费者,对于这样的行为,市工商局绝不姑息!”北京市工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刘健如是表态。对搞双重标准的企业绝不姑息,值得叫好,但对洋企业应如此,对本土企业亦应如此。 维护法律尊严,才能保护消费者权益,不管是什么企业,只要搞双重标准,欺骗消费者,就应该承担相应责任。耐克公司受罚会让那些企业学会尊重消费者,理解一视同仁的真谛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