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国务院委托,国务院国资委主任王勇昨天(24日)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剖析了目前国企改革中存在的体制、机制、结构和历史问题。其中明确表示,中央企业还有医院、学校和管理的社区等办社会职能机构8000多个,对这些机构的费用补贴每年多达几百亿元。(10月25日《京华时报》) 早在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就正式下发了《关于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央企附属医院、社区等办社会职能机构进行分离,但若干年过去了,央企仍然背负着医院、学校等办社会职能机构8000多个,这不仅增加了央企的经济负担,也让央企难以轻装上阵。 央企难以剥离办社会职能机构的因素很多。从客观来讲,央企把这些社会职能机构剥离后抛给地方,尽管可以大大减轻央企的经济“包袱”,有可能是将社会矛盾与经济负担传递给了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当然不情愿接手,这就使得央企剥离难度增加。从主观上讲,这些医院、学校虽然不能产生效益,但对央企内部职工而言,子女上学、员工就医,都可享受低费甚至免费待遇。因而,多数央企集团对剥离办社会职能机构采取的策略是拖一拖,从而导致了这种“剥离令”难以奏效。 令人关注的是,对于央企剥离办社会职能机构,有调查显示,像学校、医院等系统社会机构,尤其是贫困地区更是对此项的变革,表示出强烈的反对,一方面,决定者担心丢掉手中的资源,与此同时,受惠者也担心福利不保、待遇下降,甚至丢掉饭碗。显然,这是“部门利益化”的一个缩影。 对此,必须给央企剥离办社会机构开出具体时间表。与此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对剥离后的补偿问题,国家财政拿一部分资金,央企从利润中抽取一部分,来解决移交当地政府所形成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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