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相关官员被停职检查,“公证处天价工资及16万元吃大闸蟹”事件似乎告一段落。然而23日发帖者“枫杨树”再度爆料:“原司法局主管领导:你局把桐乡市公证处当小金库,对此你怎么解释?”此次“枫杨树”爆料的依据,也来自于浙江桐乡审计局去年8月24日出具的审计报告。(10月24日《杭州日报》) 桐乡市审计局审计出来的问题,要由网民越俎代庖向社会公布,这让人有些费解。网民爆料被确认属实,于是当地纪委介入调查,相关官员被停职检查;然而处理这种问题的“正常途径”,应该是审计部门将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将所发现问题向纪委监察部门通报或移交。遗憾的是,事实又一次证明了“正常途径”的失灵:是审计部门未将问题移交,还是纪检部门没有行动?不管卡壳在哪个环节,反正这种“监管不管”的现象有点不正常。 爆料人认为,联合调查组对公证处主任沈吉龙和司法局分管副局长朱莉萍作出的停职检查处分有些丢卒保车,因为主要责任在原局长身上,网友说副局长是“替死鬼”也不无道理。显然,爆料人是一位知情人,甚至可能就是“内部人”,否则也拿不到处于“高度保密”状态的审计报告。其既然是知情人,关于“替死鬼”“丢卒保车”的说法应该不会是无稽之谈;而可以相与佐证的是,监管上的“民不举官不究”确实存在——至少,监管方面的不作为或不积极是事实。 由此,话题又变得沉重起来——不管是“监管不管”,还是审计信息成为“机密”,问题都远比“天价工资”和“16万元吃大闸蟹”要严重得多。一个事业单位利用体制优势自肥也好,挥霍公款也罢,不过是偶发的个案;然而这种偶然却缘于监管的放松。也就是说,先有监管失职,后有违法违纪的必然——公证处、司法局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与财务制度这个“偶然”,正是监管宽松乃至变相纵容情况下的“必然”。而这种“必然”情况下的“偶然”还有多少?如果没有网络公开举报,监管方面便“不知道”,怎能让人放心? 现在更紧迫的问题,究竟是“严肃处理”一两个部门的违纪、腐败问题,还是先讨论一下腐败行为所处的监督环境过于宽松的问题呢?并且,这种现象和问题可能并不是只存在于某个单位、某个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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