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市场上销售所谓“特供”、“专供”商品的现象比较普遍,商品种类主要集中在高档白酒、红酒、茶叶等领域。工商部门指出,市场上销售的所谓“专供”、“特供”商品基本都是假冒的,而这些产品之所以愿意在商标上标示“专供”和“特供”的字样,就是为了通过这种不正当手段提高产品的价格、提升产品的销量。 毋庸讳言,虚假的“特供”、“专供”,已经对消费者构成消费欺诈,对竞争者构成不公平竞争,涉嫌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国家法律,严打假冒“特供”非常有必要。只不过,去年才刚刚开展过专项行动,今年就“春风吹又生”,如此割韭菜式专项行动能否形成有效治理,是值得怀疑的。关键原因也许就在于,“特供”的消费土壤始终存在,对“特供”的特权崇拜,仍真实存在。 所谓“特供”商品,基本上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种是花费不菲获得相关机构正式授权的,另一种则是稀缺的价格昂贵的奢侈品。比如燕京啤酒、椰树椰奶等众多品牌,都曾经大肆宣传过“人民大会堂”、“国宴”等荣耀的标签。据说,使用“人民大会堂”字样一年的费用至少是500万元以上。其实,这样的“正规授权”本身就是非常荒谬的,利用国家机关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为商品背书,显然是公平市场所不能容忍的。 在去年的专项行动后,很多得到“正规授权”的企业被要求不再重点宣传,但是作为一种创收手段,类似授权却依然存在。究竟是谁在消费那些价格昂贵的假冒“特供”呢?会是追求奢侈享受的普通消费者吗?不能完全排除,但比例肯定不会大;绝大部分的假冒“特供”,很可能最后还是由公款埋单。从供求关系来解释,也许正是因为“不差钱”的公款消费有享受“特供”的需求,于是市场上才会有那么多价格昂贵的“特供”商品出现。 因为“真特供”普遍存在,所以“假特供”才会泛滥。这里的“真特供”,既包括真的“特供”商品,更包括那种迷恋“特供”的特权思维。一方面,如果真“特供”本身没有,假“特供”其实也假不起来,反过来,如果专项行动仅仅只打击假“特供”保护真“特供”,假“特供”将注定无法禁绝;另一方面,我们更要从遏制“三公消费”的“特供”需求上下手,严厉打击惩处公款消费追求“特供”的特权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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