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31日,我国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启动,正式进入市场操作阶段。同时我国A股市场也跨入了“双边市”时代,结束了持续20年的“单边市”的历史。推行融资融券交易模式,让A股市场告别单边做多机制,引入了做空模式,是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新纪元。
2012年,融资融券业务发展迅速。目前,融资买入金额占标的证券总交易金额的比重约7%,这一比重不断上升。融资融券余额占标的证券A股市值的比重约0.6%,同样在不断上升。
但是,美国和日本市场以融资融券为代表的信用交易规模占证券交易金额的比重达到约18%-20%,台湾地区信用交易的规模占总交易量的比例更是高达40%。鉴于每个国家与地区的情况不尽相同,融资融券业务在国家与地区的开展也不一致。我国融资融券是个新兴业务许多方面与境外还有些差距与不足。
一是监管条件不成熟融资融券放大了交易风险。融资融券的推出,虽然有助于资金可以便捷地在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之间流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促进两个市场均衡发展的同时,也将进一步完善我国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但是信用交易本身具有高风险特性,在证券市场尚未发育成熟以及监管尚不完善的情况下,融资融券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交易风险。
二是杠杆效应放大信用规模容易诱发金融危机。虽然,试点期间金融风险相对较小。但是,在试点后扩张信用规模时,不可避免的增加金融风险,融资融券交易创造虚拟证券供求,并通过银行信贷融资放大银行的信用规模。其所带来的虚拟资本增长比一般信贷引起信用扩张的乘数效应更为复杂,加大了中央政策银行对社会信用总量调控的难度。因此,当出现市场动荡时,可能会出现失控并诱发金融危机。
三是短期助涨助跌加剧股市波动。在我国,融资融券酝酿多年才获准开设试点,原因就在于对其金融风险考量的严谨与谨慎。从长远来看,保证金交易并不会对股票指数的正常波动产生影响,反而能起到平抑股价指数剧烈波动,发挥稳定市场运行的功效。
但是,融资融券短期助涨助跌,加剧市场波动,可能助长市场投机。往往实际情况就有大量融券与融资投资者无法补足维持保证金,证券公司做出的反应就只能大量回补证券或处理担保证券。这些操作的后果,在短期内,都将形成证券市场的强大买压或卖压,产生助涨助跌现象,加剧股市波动。
管理层“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政策思路是基于对融资融券的两面性而做出的正确选择。进一步地,如何扬长避短地利用融资融券这项新兴业务,契合地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向成熟市场迈进,更好地服务于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应是一个值得进一步深入探讨、研究的课题。为此,提出如下解决路径。
一是分梯次让利吸引客户参与。VIP客户在进行融资融券时可根据资产情况享有利息权益,申请额度,拓展客户参与度。建议券商对现有的VIP客户进行筛选,设定保证金加市值合计在1000万元以上,才列为融资融券项目的对象。
二是实现货币与证券市场的“无缝对接”。为了真正实现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连通,建议把银行和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纳入证券信用交易体系中来。为此,市场参与各方严格执行《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规则(试行)》。
在商业银行开立转融通专用资金账户,用于开展转融通业务。证券公司在参与转融通业务前,需将其融券专用证券账户、融资专用资金账户、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自营证券账户、自营资金交收账户向本公司报备,并在上述账户发生变更时,及时向中国金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变更手续。证券公司向中国金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借入证券或者资金的,中国金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结算公司从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将出借证券划付至证券公司融券专用证券账户,或者从转融通资金交收账户将出借资金划付至证券公司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
三是重新架构证券融资融券业务模式。目前,国际上的制度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以美国为代表的欧美的主要工业化国家实行的市场化的融资融券制度;二是以日本、台湾地区为代表的以专业化融资公司的模式的融资融券制度。
由于我国处在证券市场发展的起步阶段。因此从微观层次上看,严格的分业经营在所难免,这也是初期所必须要经历的过程。但从宏观层次上看,金融与证券、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必须在高层次上融合才能使信用交易在市场中更有效率。因此,建立以证券金融公司为中介的融资融券模式是我国目前较为理想的选择。
四是融资产品和渠道创新设计。证券市场发达国家与地区的券商融资渠道比较通畅,资产负债率相当高。一般说来,公开上市是国外许多知名证券公司融资的重要渠道。美国的十大券商都是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的股份公司,其中不少还在多个交易所同时上市。此外,国外券商的融资渠道还有发行金融债券、进行特种信用贷款、同业拆借、票据融资、国债回购和抵押债券等方式。
五是融资融券风险控制。由于融资融券交易具有杠杆效应,能在短时内提供流通性,大规模增加交易额度,从而增加市场风险。因此,为防止交易信用的过度膨胀,应设立一套有效的机制对其进行管制。
首先,控制市场整体信用额度。对融资保证金比率和融券保证金比率进行动态管理,融资、融券保证金比率应当包括最低初始保证金比率,以及常规维持率。
其次,控制个别股票的信用额度。为了防止股票过度融资融券伴随的风险增加,对个股的信用额度进行有效管理。
再次,建立抵押证券存管制度。证券存管是融资融券的一个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资金和证券借出方的资产安全。将用于融资融券抵押的证券与自营帐户中的其他证券分开管理。明确证券作为抵押物时,被抵押人何时具有清偿变现的权利。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考虑转融通业务发展后,由于券商可以向证券金融公司融入资金或证券,可供融资的资金及可供融券的股票数量都将是现在的几十倍甚至几百倍,带来融资融券规模的大幅提高。
此外,受标的证券品种限制,融资融券规模难以获得突破性增长。目前,沪深两市可融资融券的标的证券只有不到100只,并且大部分为蓝筹股。标的证券扩容势在必行,建议覆盖沪深300指数所有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