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中国《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正式发布。“十二五”时期,我国国民经济正处结构调整的关键阶段,金融行业正处在重要的战略机遇期。金融“十二五”规划的出台,为未来五年的金融改革、金融深化和经济发展规划了蓝图,指明了方向,吹响了进军号。 加快市场化改革是金融“十二五”规划的主要基调。在未来五年中,我国将继续沿市场化方向,加快金融改革步伐和金融市场建设,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 提升对实体经济的服务水平是金融“十二五”规划的核心所在。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力度,支持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促进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发展消费信贷,支持扩大内需,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加大对节能环保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科技自主创新等领域的金融支持。提升对就业和再就业、助学、扶贫开发等环节的金融服务。深化农村金融改革,以服务“三农”为根本方向,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的作用,构建多层次、多样化、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服务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和信贷模式。 完善货币政策调控体系是金融“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内容。优化货币政策目标体系,正确处理好促进经济增长、保持物价稳定与防范金融风险之间的关系,合理调控货币信贷总量,保持合理的社会融资规模;健全货币政策操作体系,完善市场化的间接调控机制,逐步增强利率、汇率等价格杠杆的作用,推进货币政策从以数量型调控为主向以价格型调控为主转型;充分发挥再贷款、再贴现的作用,支持经济结构调整。 加快金融体系建设是金融
“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安排。推进政策性银行、大型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中小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分层配置、科学合理布局,加快建设和完善社区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政策性银行建立和完善治理机制,坚持以政策性业务为主体。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商业银行。鼓励中小商业银行选择合理的市场定位。加快社区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建设,促进地方中小商业银行更加专注于社区居民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发挥其支农主力军作用。 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是金融“十二五”规划的关键环节。打破垄断,支持民间资本参与设立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以及小额贷款公司。在加强监管、规范经营、防范风险的前提条件下,进一步加大民间资本参与金融服务的力度,增强其对“三农”和小微企业的服务能力。 在金融“十二五”规划中,还首度设定了金融发展的总量指标和结构量化指标,即“十二五”时期,金融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保持在5%左右,到“十二五”期末,非金融企业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比重提高至15%以上。经济学家指出,在金融“十二五”规划中,将金融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目标定在5%左右,符合我国的国情。将非金融企业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比重提高至15%以上具有可行性,“十一五”时期这一比重平均为11.08%,2010年末,这一比重已经达到14%,因此,到2015年底超过15%应该是可以做到的。将直接融资目标列入金融“十二五”规划,显示了相关金融管理部门加快金融改革和结构调整的决心。 金融“十二五”规划还强调了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金融机构破产法律体系,规范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程序,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在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断推进、金融机构更多转向服务中小企业和“三农”等领域、中小金融机构发展迅速的新形势下,建立和完善存款保险制度等金融风险防范体系对于我国经济发展和金融稳定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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