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得润电子、富瑞特装两公司控股股东分别把6000万股和800万股股票质押给信托公司用于融资,以前上市公司大股东都是把股权质押给银行进行贷款,而现在却是转为质押给信托公司,其中的区别或许正是这种转变的原因。本栏认为,上市公司缺钱的窘境已经在很多小盘公司中出现。 根据常理,如果上市公司大股东手头缺钱,成本最低的方法就是占用上市公司款项,虽然管理层严厉禁止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但毕竟旁门左道的方法很多,想要临时占用一下也不是什么难事。而且大股东也能通过现金分红的办法来获得上市公司大部分的现金资源,这个途径合理合法,还受到管理层的鼓励。但是现在大股东却选择把股票质押给信托公司,原因无外有两个,一是上市公司缺钱;二是手中的持股股价可能存在风险。 为什么把股票质押给信托而不是银行?这也有几种可能:一是银行不接受非蓝筹股的股权质押;二是质押率较低,能融到资金有限;三是银行规定,如果质押人到期不能足额还款,不仅要变卖质押物,如果不够还要继续向质押人追索。但是信托公司发行信托条款可能要宽松得多,如果把股票当成信托产品销售给投资者,并且条款中没有追加担保责任的话,假如上市公司股价出现大幅下跌,那么控股股东就可以选择不偿还信托投资者的资产,任其变卖质押物,毕竟投资者作为出借人要比银行弱势得多。 例如富瑞特装,上市后经过10送10股后股价仍然保持在33.77元,较上市首日收盘价30.09元仍有10%的涨幅,复权涨幅高达210%,这在创业板股票中属于难得一见的奇葩。但也正是这样一家公司,如果未来业绩出现下滑,股价出现大幅走低,那么控股股东资产将会大幅缩水。此时控股股东提前把股票通过信托的方式质押出去,根据信托业质押标准,一般可以融资获得50%左右的资金,如果股价下跌幅度超过一半,那么控股股东就可以放弃赎回,以回避风险。这就是说,控股股东把股票质押给信托,无形中获得了一份认沽权证,这对于很多小盘股控股股东来说,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但如果控股股东们把股票纷纷质押给信托公司,那么其作为控股股东的责任也就名存实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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