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是当前中国税制改革的重头戏,长期以来颇受众多学者和企业的关注。“营改增”试点在上海推行仅7个月,国务院就决定由最初的上海扩大到京、津、苏、浙、皖等10个省市,并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纳入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有媒体报道称,明年还将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
改革推进的速度,也已超出许多民众及市场的预期。一些专家认为,此次试点区域大幅扩围,究其根源,或与上海试点工作取得较明显成效有重大关系。上海出台“营改增”的初衷是什么?其深层次目标是什么?取得了哪些实实在在的成效?遇到了哪些问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袁东明从产业结构调整这个独特的视角向记者展现了他眼中的“营改增”。
为服务经济构建一个适宜的税收制度环境从产业结构调整的角度来看,“营改增”就是要壮大服务业,为服务经济构建一个适宜的税收制度环境,为服务业企业形成一个有利于其发展的经济制度环境。
中国经济时报:上海开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已经快10个月了,成效明显,您5月份曾去上海调研“营改增”,通过调研,您认为上海出台“营改增”的初衷是什么?其深层次目标是什么?
袁东明:“营改增”的初衷就是要给企业减负,解决重复征税,让企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但我们要看到“营改增”并不单单是给企业减负、降税,其深层次目标更具有前瞻性和战略性,那就是要大力推进服务行业的发展。
世界上主要发达经济体的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都至少占60%,美国的数据显示,2008年其服务经济占国民经济的比重为77%,日本为70%,上海是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2011年服务业所占比重也仅为57.9%。而从全国来看,我国2011年服务行业所占比重才43.11%,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一方面表明我国服务业发展还比较落后,另一方面是我国很大一部分服务业还没有从其他产业中分离出来的缘故。
尽管目前中国整体上处于工业化中期的后半段,但东部沿海地区已处于工业化后期,有的甚至正向后工业化时期迈进,到了这个阶段,服务业的地位将越来越突出,尤其是在当前中国经济转型的背景下,发展服务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是增加工业附加值、优化社会资源配置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向技术进步和效率提升驱动的集约式经济增长模式转型的重要因素。这也是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营改增”试点地区由最初的上海扩大到京、津、苏、浙、皖等10个省市,明年将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的原因所在。
所以从产业结构调整这一深层次的角度来看待“营改增”,其目标就是要壮大服务业,为服务经济构建一个适宜的税收制度环境。
中国经济时报:您经常去企业调研,在调研过程中,服务业企业对税收抱怨最多的问题是什么?
袁东明:每次去企业调研,服务业企业抱怨最多的有两个问题:一是税负过重,制造业在流转税上的税收负担大约为3%,而服务业流转税(营业税)平均在5%以上;二是存在严重的重复纳税问题。目前,在信息服务、物流、服务外包等行业,企业将部分辅助性、非核心业务外包出去已经是发展潮流。此时,发包方按照整个营业收入纳税的同时,接包方也要按照分包协议上的价款纳税,这就出现了重复纳税。打个比方说,你有1个亿的服务业项目收入,其中5000万外包给别人做,你在外包之前已经全额缴纳了营业税,而你的接包企业还得再为这笔钱缴纳一次营业税,如果继续外包,还需要纳税。
我们推行“营改增”,在一定程度上就是要以“营改增”为突破口,为服务业企业形成一个有利于其发展的经济制度环境。
公平是第一位的
“营改增”是我国税收制度的一次完善,体现了对不同企业、行业之间的公平性。
中国经济时报:通过调研,您认为上海在“营改增”期间取得了哪些实实在在的成效?
袁东明:我认为上海实施“营改增”以后,除了给企业减税外,至少还有以下5个方面的成效:
第一,外资投资上海服务业的意愿大幅增强。推行“营改增”后,税制与国际税制逐步接轨,从事服务业的国际跨国公司落户上海的意愿明显增强。
第二,促进了专业化分工,很多制造业企业更愿意将服务业外包出来。解决了企业长期以来存在的
“大而全”、“小而全”的问题,不少企业主动将一些生产服务业务转为向外部发包,部分生产性服务业逐步从制造业分离出来。
第三,服务业务分离出来,繁荣了整个服务行业,有利于服务业的发展壮大。
第四,促进了服务贸易出口。服务业出口从过去的不免税,到现在可以退免税,国际竞争力得以提升。
第五,服务业绝大部分是小规模企业,而小企业在“营改增”中获益最大,服务业由此更具活力。
中国经济时报:有人认为,既然“营改增”的目的是为了给企业减税,那为什么不直接降营业税而出台“营改增”来给企业降税呢?“营改增”还能给企业带来哪些好处?
袁东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企业结构性减税的重要一环,它给企业带来的最直接的好处当然是降低企业税负,以上海为例,1—3月份全市试点企业和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整体累计减税20个亿,上半年减税44.5亿元,降幅均接近30%,从纳税人范围来说,小规模纳税人更是下降了40%。当然除了减税以外,我上面讲到的一些成效都不是直接降营业税能够达到的,尤其是重复征税的问题,直接降税是无法解决的。
此外,“营改增”也是完善我们的税收制度的需要。增值税是一种中性税,只对增加部分征税,体现了对不同企业、行业之间的公平性。但如果范围窄,比如只限于制造业,那么其公平性就会大打折扣。营业税和增值税同属流转税税种,分立并行不利于公平性,破坏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影响了它的中性效果。现在推行“营改增”,把服务业纳入这个范围,服务业企业也缴纳增值税,那么公平性就能更好地得以体现。
要从长远的角度看待“营改增”
虽然在短期内可能会对某些地方造成一些影响,但从长远来看,从财政体制改革、产业结构调整来看绝对是利大于弊的。
中国经济时报:9月1日起,北京已正式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在税率方面,北京“营改增”试行方案中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的税率由此前的5%调至17%,交通运输业适用的税率由此前的3%调至11%。您认为对这两个行业来说应如何加以应对?
袁东明:单从数字上看,确实是不降反增,但我们不能只从面上看。首先,因为是两个税种,所以数字不具可比性;其次,更要看对今后的影响。关键是看有没有进项抵扣、抵扣是多少。
“营改增”以后,确实可能会使部分行业或企业在短期内税负有较大幅度增加。因为之前企业缴纳营业税,是没有抵扣的,现在的实际情况是“营改增”之后一些企业在当期并没有可以抵扣的东西,这样就可能造成“营改增”之后税负增加的情况。这就与我们明确的“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的原则相悖。
上海作为“营改增”试点,已经考虑到了这种情况,专门设立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财政扶持资金”规定税负增加的试点企业,可以按照“企业据实申请、财政分类扶持、资金及时预拨”的方式获得补助,待“营改增”步入正轨以后,再逐步取消这一过渡性措施。上海市的这些经验,北京同样可以借鉴。另外,各地也要及时总结试点情况,对一些长期都可能会增加税负的行业,那就要通过调整税率来解决,真正做到让各行业的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
中国经济时报:当前经济下行、各地税收收入增速下滑,“营改增”对于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影响可能不大,但对于其它各地方政府而言则是另外一番景象,地方对营业税收入的高度依赖性也使“营改增”无形中面临一定阻力。您认为应如何破解这一难题?
袁东明:首先需要强调的是,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内,收入归属保持不变,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仍全部归属试点地区。我们应看到短期内可能会对某些地方造成一些影响,但从长远来看绝对是利大于弊的。给企业减税,就会给企业发展壮大的动力,企业发展了就会带动当地经济更加快速发展,一个地方经济发展上去了,地方政府的收入自然就会水涨船高。
所以我认为要从长远来看待“营改增”的问题,要从财政体制改革、产业结构调整的高度来看待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