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一味支持大股东增持
2012-10-15   作者:皮海洲(湖北投资总监)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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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皮海洲

  在股市维稳的大背景下,大股东增持风生水起。从汇金增持四大行股票,到中国建筑、华侨城、中煤能源、长江电力、国投电力、南方航空,一批国资背景的大股东纷纷加入到增持的队伍中。
  这些国资背景的大股东增持,显然与国资委的大力支持有关。今年9月,国资委产权局局长邓志雄公开表示,鼓励有条件的中央企业和上市公司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和回购股票。而根据10月10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满足四种情形之一的,收购人不经核准即可豁免要约收购义务。这也是对股东增持行为的一种支持。
  在股市维稳的大背景下,具有国资背景的大股东成为增持的主力军是可以理解的,但这种增持行为也只应局限于股市维稳的特殊历史时期。就平时来说,对于大股东增持行为不能一味支持。
  就现阶段看,大股东增持明显顾此失彼。目前的上市公司本来就是大股东一股独大,在这些一股独大的公司里,公众投资者几乎没有话语权。如果大股东继续增持的话,公众投资者的权利更加没有保障。所以,从股市健康发展的角度来说,这些一股独大的公司要做的不是大股东增持,而是大股东如何降低持股比例。
  从上市公司发展的角度看,大股东的责任不是对上市公司股份进行增持,而是帮助上市公司搞好经营发展,提高效益,增加投资者回报。至于大股东增持,应该是在符合上市公司合理股权结构要求前提下的一种自发市场行为,而不是在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要求下的一种行政行为,一种救市行动。
  大股东增持中也不乏诸多猫腻。比如,一些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增持往往雷声大雨点小,中石油集团2008年9月曾承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中石油股份最高不超过总股份的2%,但一年期满后,中石油集团只增持了中石油总股本0.13%的股份。又如,一些上市公司大股东增持是为上市公司再融资或限售股解禁套现服务的,甚至不排除内幕交易的可能。因此,对于大股东增持,监管部门不能一味地支持,而应予以规范,使大股东增持回归到有利于股市健康发展的轨道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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