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召开2012年下半年《全球金融稳定报告》发布会,为中国境内信贷风险提出警示。IMF负责人表示,“中国的影子银行是比较担心的一个领域,过去几年,中国的影子银行通过各种贷款工具和中介机构迅速增长,这的确是一个风险。”从目前看,加强影子银行监管非常重要。 我国的影子银行体系,与美国通过发起到分销方式进行证券化融资的模式有所不同,主要还是指表外融资和非正规金融。因此,影子银行还没有一个完全被各方接受的准确定义。从广义上讲,我国影子银行体系主要包括委托贷款、银信合作理财、私募基金、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担保公司贷款、典当以及民间融资等。 事实上,我国影子银行的风险并不是一件新鲜事。早在影子银行概念提出后,我国金融当局就已经加强了对影子银行的研究和监管,也出台了一些管理措施。比如:中国人民银行从2011年开始提出社会融资总量概念,并定期发布社会融资总量统计数据;2010年7月12日,银监会为规范银信合作理财业务制定了《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 当然,有些影子银行的业务主要取决于监管政策,比如委托贷款和银信合作业务,只要监管政策和技术提高,完全可以将其并入银行表内信贷进行监管。而融资性担保业务、典当行、私募基金和民间融资等影子银行,基本上不受监管,暴露出来的风险可能相对较大,且相互交织。过去发生的民间融资事件大都有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影子,而部分融资性担保公司破产也是过度参与民间融资的结果。 加强影子银行风险监管,基础在于完善的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以银信合作业务为例,只有通过深入细致的科目设置,清楚地跟踪到每笔资金的去向,才有可能真正掌握其风险程度,并实施适当的监管政策。又比如融资性担保业务,只有通过定期的统计与分析,才能揭示业务存在的风险。可见,没有一个统计基础,加强影子银行的风险监管只是一句空话。 然而,目前我国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尚属于起步阶段,主要存在以下四个问题:一是统计制度落后于金融创新。比如银信合作理财业务,创新很快,统计制度却严重滞后。权威统计缺失,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对金融创新业务的不熟悉。如果不了解金融机构业务的科目设置,很难建立相应的统计制度。二是重复统计。“一行三会”均有统计系统和制度,但统计标准和要求又各不相同,这就容易造成重复统计的问题,使得一些金融机构的统计人员疲于应付监管当局的统计。三是统计手段落后。有些统计项目仍采用手工统计方式,这与信息化要求不相匹配。四是统计制度尚不完善。对于融资性担保、典当、私募基金等非金融机构业务,至今还没有一个完整和定期的官方统计。但在私募基金领域,一些民间研究机构已经进行了统计。可见在这些方面,金融权威统计还需加强。 当前影子银行的风险,也侧面反映了宏观经济下行的风险。在流动性过剩的背景下,资金寻找出路,势必会进入一些高风险的投资领域。从业人员激励短期化,也会加剧金融运行风险。同时,分业监管造成某些领域的监管真空,也为影子银行发展创造了生存空间。 因此,客观上需要加强影子银行风险监管,其基础就是要建立金融业综合统计。通过完善的金融业统计制度和强大的系统平台建设,跟踪了解每一笔资金的流动与去向,在此基础上,才能加强统计数据的分析与监测,主动揭示风险,并提高整体风险把握能力,适时出台针对性的监管政策,以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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